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28日 02:29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10号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嵇世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宏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金额增加947.86%,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金额增加106.6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客户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金额增加127.06%,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金额增加221.20%,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对太仓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去年预付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保证金转为其他应收款科目所致;

  5、存货较期初金额增加58.69%,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对园区开发成本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金额增加301.27%,主要系报告期应交税费的进项税额重分类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金额增加34.04%,主要系报告期增加了对项目的投资所致;

  8、在建工程较期初金额增加431.76%,主要系报告期力合报业增加了对IDC项目的建设支出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金额减少80.64%,主要系报告期将去年预付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保证金转为其他应收款所致;

  10、短期借款较期初金额增加156.49%,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11、应付票据较期初金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减少应付票据以支付供货商货款所致;

  12、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期初期末变动,系报告期依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金额减少36.13%,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上年员工绩效奖金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期初金额增加44.9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保证金、押金、往来款增加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金额减少209.23%,主要系本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6、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9.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部分金融资产由于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影响以及数量变化,相比上年同期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有所减少;

  17、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35.38%,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7.95%,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合同违约金所致;

  1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1.7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税收滞纳金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9.86%,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对园区建设开发成本支出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730.86%,主要系报告期增加了对项目的投资以及新增理财产品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65.14%,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和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下属企业“明股实债”情况

  公司下属企业南海国凯、力合双清、珠海清华科技园存在“明股实债”情况,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报告期内进展情况如下:

  2020年1月6日,南海国凯作出了减资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4790.25万元变更为4541.875万元,目前正在办理减资事项相关手续;

  2020年9月23日,力合双清已完成减资事项,注册资本由17760.5065万元变更为16405.2813万元;

  2020年5月28日,珠海科技园已完成减资事项,注册资本由20080万元变更为19960万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6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5,998,16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0.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245号《验资报告》。

  2020年8月1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核字[2020] 007138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置换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人民币3,569.13万元。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47.44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3,569.1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3,522.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929.84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27,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998.9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人民币69.12万元。

  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2020年初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号)。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 臻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09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世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14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 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11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产丽星”)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998,160股,每股发行价格10.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881,277.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相关《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45号)。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募投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延期募投项目为“力合仲恺创新基地”。截至2020年9月30日,延期募投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号)。

  三、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按照重组报告书计划,公司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将于2020年12月竣工。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建设完成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2020年初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与募投项目的建造准备、工程施工等环节进度均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到后期项目建造、园林绿化、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等因素,基于严谨的判断,现拟延长募投项目的竣工时间,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四、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战略规划。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产丽星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通产丽星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通产丽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通产丽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通产丽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12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力合科创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及补充营运资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号)。

  鉴于目前力合科创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5号)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0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5日和2020年10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号)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期票据接受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在不影响整体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为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并授权力合科创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定财务资助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双清”)

  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力合双清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偿还现有有息债务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二)财务资助对象: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报业”)

  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力合报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偿还现有有息债务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三)财务资助对象: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科数码”)

  资助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优科数码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四)财务资助对象: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云谷”)

  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惠州云谷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五)财务资助对象: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力合”)

  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湖南力合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湖南力合园区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二、接收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12-16

  2、注册资本:16405.28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05号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力合东莞产业引领服务中心201室

  4、法定代表人:薛依东

  5、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房屋建筑业;物业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开发科技园区(产业园区)。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二)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01-18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12层

  4、法定代表人:嵇世山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三)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01-19

  2、注册资本:5268.22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皇后村

  4、法定代表人:伍文学

  5、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房屋建筑业;物业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四)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10-10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德政大道2号

  4、法定代表人:苗韦

  5、经营范围:科技园区开发;厂房租赁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制造;兴办实业。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五)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04-28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书院路38号

  4、法定代表人:贺臻

  5、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物业管理;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三、上市公司2020年度已获批的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2020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以自有资金向力合报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2年,年借款利率4.75%,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号)。

  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下属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力合科创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并授权力合科创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决定财务资助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协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纳入其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13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一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8:30-11:30时,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丽星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

  (2)意见表决: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2020年11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2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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