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54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思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丽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95.33%,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所致;
2、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74.54%,主要原因系公司结构性存款到期所致;
3、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6.62%,主要原因系新增同路热电锅炉氮氧化物改造工程所致:
4、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9.47%,主要原因系公司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土地相关款项转无形资产所致;
5、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69.12%,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5.08%,主要原因系销售渠道增加、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60.47%,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料生猪及猪肉价格上涨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80.61%,主要原因系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1.75%,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03.98%,主要原因系澳洲Yolarno事项减值损失已于2019年全额计提完毕所致;
1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236.77%,主要原因系公司结构性存款到期利息收回所致;
12、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85.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销售渠道增加、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1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14.49%,主要原因系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6.94%,主要原因系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15、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1.59%,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已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起诉Yolarno Pty Ltd ACN 002 255 183,要求其全额返还600万澳币预付款及相应利息等款项。目前本案已经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立案,公司聘请的澳洲律师已提交相关诉讼证据。
2020年0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招商引资合同书》暨投资建设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公司拟在三原县投资建设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39,634.1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相关土地招拍挂手续。
2020年0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拟向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交易支付对价为13,283.42万元。该事项将在2020年11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履行相关转让程序。
报告期内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
1、2020年7月12日,审议通过设立子公司新疆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事项。因公司业务需要,拟设立新疆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食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生猪屠宰、胴体分割及销售;仓储(危险品除外)服务等。
2、2020年7月29日,审议通过将山东海得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由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宾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事项。变更完成后,山东海得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2020年8月1日,审议通过设立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设立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食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生猪胴体分割、仓储(危险品除外)服务等。
4、2020年9月18日,审议通过设立全资孙公司山东帕珞斯食品有限公司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设立山东帕珞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4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话和网络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报告详见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累积投票制)。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增加至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四名增加至六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齐国庆先生、刘成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评估值20,562.75万元为准。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剔除流动资产及负债之间差额7,279.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包括:银行存款0.16万元、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1,576.36万元、应收陕西得利斯的资产转让款8,470.2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18.96万元;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2,313.35万元、应交税费473.06万元)后,交易支付对价为13,283.42万元。董事会现将《关于转让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2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齐国庆,男,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历任阿勒泰地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福海县县委书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副州长、党委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现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齐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齐国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齐国庆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详见上述简历,除该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齐国庆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齐国庆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成科,男,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MBA、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MBA,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西域供应链管理(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事业部副总经理。
刘成科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刘成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成科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详见上述简历,除该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成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成科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 公告编号:2020-05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27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话和网络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6日收到夏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夏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履职,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补选吴晓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军,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新疆豪子畜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晓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晓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晓军女士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企业新疆豪子畜牧业有限公司任职,详见上述简历,除该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晓军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晓军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5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5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其他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转让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审议《关于增选齐国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2审议《关于增选刘成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以及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述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2、3、4、7项提案以第1项提案审议通过为前提,如第1项提案审议通过,则后续提案顺次进行审议;如第1项提案未获通过,则后续提案将不再具备审议基础,不予审议,对后续提案的相应表决结果无效。
上述第7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下转B2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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