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2020年10月27日 04:19 证券日报

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166天,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90天

  近日,公司此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并已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继续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上述已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前次委托理财收回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4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370,2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69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2、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银行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分别是601988、601229。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北仑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北仑支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理财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在投资收益中核算。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4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扫二维码 3分钟开户 紧抓股市暴涨行情!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28 豪森股份 688529 20.2
  • 10-28 五洲特纸 605007 10.09
  • 10-28 金富科技 003018 8.93
  • 10-27 日月明 300906 26.42
  • 10-27 科翔股份 300903 13.06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