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27日 04:15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106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文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米泽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秀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本报告营业收入(元)为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总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含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注:“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主要用于计算市盈率等指标,应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统计指标(2016年修订)》规定口径计算,请以“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为基数(包括回购股份)进行计算,与利润表中每股收益计算口径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新零售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效升级业务流程,运营效率、组织效率和资金效率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快速增长。公司通过打破内部产业单位边界,重构业务优势资源,实现了3C数码分销和零售能力在多个产业单位的发展。同时,通过结合阿里巴巴的技术赋能,公司的分销信息系统和新零售中枢平台系统得到全面升级与优化,使得3C数码的线上消费平台与线下实体门店网络在业务资源上充分融合,让新零售基础设施平台能够大规模承载线上线下一盘货、商品一件代发等开创性的高效商业模式,从而吸引了更多的品牌商、供应商、零售商、消费者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加入到这个数字经济体。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等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向阿里巴巴共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9,103,094股(含本数)。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阿里巴巴作为战略投资者,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更好地实施《战略合作协议》中关于技术层面的合作,持续推进公司分销业务和零售业务的数字化升级,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技术合作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时,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之技术合作补充协议》。

  为加强和深化阿里巴巴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长期支持,谋求双方长期共同战略利益,阿里巴巴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阿里巴巴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阿里巴巴将积极配合公司办理股份锁定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785)、《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及《关于请做好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及告知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05月21日、2020年07月13日、2020年07月18日、2020年07月31日、2020年9月19日、2020年09月24日、2020年0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股东减持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赣江新区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与自然人戴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合计持有的公司62,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协议转让给自然人戴诚先生。本次转让价格确定为7.42元/股,转让总价为46,375万元。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0年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并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01月15日、2020年0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赣江新区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共同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4,356,90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截至2020年8月10日,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5,592,3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06%)。同时,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提前终止未到期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01月23日、2020年05月12日、2020年05月20日、2020年0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关于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公司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0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2831.15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截至2020年7月31日已转出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节余资金及利息,并已完成银行账户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102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现场、视频方式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深圳A会议室及北京五层中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叁拾亿元整(30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酷爱通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将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共计人民币叁拾亿元整(30亿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追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拟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佰柒拾肆亿伍仟万元整(274.5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追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10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以现场方式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C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菡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追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追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追加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追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拟向以下银行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叁亿元整,明细如下:

  1、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拟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黄文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佰柒拾肆亿伍仟万元整(274.50亿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105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

  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施德”)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酷联”)拟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叁拾亿元整(30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酷爱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酷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动数码”)将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共计人民币叁拾亿元整(3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北京酷联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酷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4月23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2号楼401室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杨治

  7、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家电的批发、销售,电动车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家电的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数码电子产品延长保修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酷联通讯资产总额165.48万元,负债总额 668.34万元,净资产-502.86万元,资产负债率403.87%;2019年,酷联通讯实现营业收入-0.87万元,利润总额68.42万元,净利-197.95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酷联通讯资产总额8,312.81万元,负债总额8,785.09万元,净资产-472.28万元,资产负债率105.68%;2020年1-9月,酷联通讯实现营业收入8,113.19万元,利润总额30.58万元,净利润 30.58万元。

  二、具体担保事项

  (一)公司为北京酷联向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酷联拟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拟按100%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北京酷联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北京酷联拟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拟为北京酷联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即为其中的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赊销货款、利息及相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北京酷联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将以供应商核准赊销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3、反担保情况

  北京酷联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北京酷联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司代北京酷联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爱施德支付当期清偿款。

  (二)西藏酷爱为北京酷联向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酷联拟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西藏酷爱拟按100%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北京酷联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西藏酷爱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西藏酷爱提供反担保。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北京酷联拟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西藏酷爱拟为北京酷联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即为其中的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赊销货款、利息及相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北京酷联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将以供应商核准赊销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3、反担保情况

  北京酷联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西藏酷爱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西藏酷爱提供反担保。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藏酷爱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西藏酷爱提供反担保。

  (2)若北京酷联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西藏酷爱代北京酷联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应无条件向西藏酷爱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对西藏酷爱的欠款。如西藏酷爱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西藏酷爱支付当期清偿款。

  (三)酷动数码为北京酷联向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酷联拟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酷动数码拟按100%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北京酷联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酷动数码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酷动数码提供反担保。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北京酷联拟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共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酷动数码拟为北京酷联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即为其中的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人民币100,000.00万元)赊销货款、利息及相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北京酷联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将以供应商核准赊销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3、反担保情况

  北京酷联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酷动数码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酷动数码提供反担保。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酷动数码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酷动数码提供反担保。

  (2)若北京酷联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酷动数码代北京酷联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应无条件向酷动数码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对酷动数码的欠款。如酷动数码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北京酷联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酷动数码支付当期清偿款。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8.46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30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80.3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8.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8.1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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