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获得厦门国贸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获得厦门国贸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2020年10月24日 01:3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获得厦门国贸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8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下发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国贸控股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的通知》(厦国资产〔2020〕208号),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作为厦门市国资委授权单位审批批准。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国贸控股出具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控〔2020〕20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二、同意公司向国贸控股以4.8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25,613,916股,募集资金607,971,353.44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若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股票数量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公司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和规定做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8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自愿性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二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存货市场价格下跌,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68.37万元,影响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7,268.37万元。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0年7-9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厦门奥龙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原值1,297.37万元),四川柏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67.80万元)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1,365.17万元。上述款项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本期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68.37万元,影响本期利润总额-7,268.37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365.17万元,不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上述事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8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挺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本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

  1、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96,813,677.75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599,342.33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2、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1,2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报告期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扣除了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2、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债务工具投资增加;

  3、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4、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减少;

  5、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应收货款增加;

  6、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预付货款增加;

  7、本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第三季度供应链业务增长,基于市场的研判,择机建立库存;

  8、本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由应收账款转入;

  9、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

  10、本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长期应收款增加;

  11、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期限超过一年的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12、本报告期末开发支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研发项目完成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13、本报告期末商誉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非同一控制收购北京安洋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14、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购买期限超过1年的银行大额存单;

  15、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黄金租赁业务到期结算;

  16、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转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

  17、本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由预收款项转入;

  18、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发放绩效奖金;

  19、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20、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21、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从预收款项转入;

  22、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改善融资结构,长期借款占比增加;

  23、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归还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款;

  24、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25、本报告期末递延收益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转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26、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黄金租赁到期相应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

  27、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由递延收益转入;

  28、本报告期末库存股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就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做收购库存股处理;

  29、本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

  30、本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增加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

  31、本年1-9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汇兑收益增加;

  32、本年1-9月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33、本年1-9月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确认转让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收益;

  34、本年1-9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

  35、本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

  36、本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37、本年1-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仲裁案件及合同违约金;

  38、本年1-9月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的涉诉案件预计负债增加;

  39、本年1-9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部分亏损子公司不确认可抵扣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40、本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减少;

  41、本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

  42、本年1-9月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主要是汇率变化;

  43、本年7-9月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增加;

  44、本年7-9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汇兑收益增加;

  45、本年7-9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期货浮亏减少;

  46、本年7-9月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

  47、本年7-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

  48、本年7-9月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试驾车处置收益减少;

  49、本年7-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合同违约金;

  50、本年7-9月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客诉赔偿增加;

  51、本年7-9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部分亏损子公司不确认可抵扣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7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王孝顺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2020年7月29日,公司发布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8月21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2020年9月15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2020年7月,公司就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2020年8月,公司收到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34份《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就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债务问题与林秀成及三安集团自愿达成调解。

  2020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将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公司当时总股本16.66%(共计67,75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国贸控股持有。2020年9月23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2020年9月12日,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向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7.38%股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0年9月30日完成股权交割。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1、外汇衍生品交易按操作方名称(即银行名称)及衍生品投资类型合并披露;商品衍生品交易因笔数较多按操作方名称(即期货公司)合并披露,品种分别是铜、锌、镍、铝、铁矿石等。

  2、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期货交易业务提供经纪服务并收取手续费。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注: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中含保本理财余额465,100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8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8项担保合同: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向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9,9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额度终止日。

  2、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8月5日至额度终止日。

  3、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

  4、公司已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8月21日。

  5、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

  6、公司已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3日。

  7、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

  8、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及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二一九年第四次、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前述六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对前述六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注: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调入担保额度3,000万元额度,调出方为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调出1,000万元)和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调出2,000万元)。

  2、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注:公司预计为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由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执行担保责任9,9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启明”)

  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昌路167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洗车场;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60%股权,塞尔福(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161.84万元,负债总额7,634.25万元,净资产527.59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7,093.54万元,利润总额-472.41万元,净利润-472.41万元。信达启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启泰”)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3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31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洗车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741.74万元,负债总额1,905.87万元,净资产835.8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804.86万元,利润总额-98.38万元,净利润-98.38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54.02万元,负债总额2,491.30万元,净资产562.72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5,608.35万元,利润总额-273.15万元,净利润-273.15万元。国贸启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本”)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4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697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机动车维修;预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商务信息咨询;其他日用品零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844.42万元,负债总额2,414.57万元,净资产1,429.8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2,292.37万元,利润总额-132.49万元,净利润-99.3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94.07万元,负债总额4,524.33万元,净资产1,569.74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3,298.86万元,利润总额139.88万元,净利润139.88万元。厦门东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自贸实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乘用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东风本田品牌汽车、摩托车的批发、零售,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非营运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告策划、广告信息咨询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385.75万元,负债总额1,629.17万元,净资产5,756.5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6,839.33万元,利润总额946.13万元,净利润708.32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558.61万元,负债总额1,392.37万元,净资产6,166.23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2,042.15万元,利润总额546.20万元,净利润409.65万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岸中邦”)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89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556.99万元,负债总额2,341.62万元,净资产1,215.3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0,684.86万元,利润总额-82.10万元,净利润8.93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261.70万元,负债总额7,991.04万元,净资产1,270.66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4,073.10万元,利润总额110.26万元,净利润55.29万元。西岸中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诺”)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机动车辆保险)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564.20万元,负债总额1,011.74万元,净资产4,552.4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6,946.12万元,利润总额333.08万元,净利润215.29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554.73万元,负债总额2,826.99万元,净资产4,727.74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7,688.59万元,利润总额184.42万元,净利润175.29万元。厦门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四、反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信达启明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国贸启泰、厦门东本、福州信达诺、西岸中邦及厦门信达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0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28,000万元+69,800万美元。其中,2020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49,700万元+2,0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9%,剩余可用担保额度778,300万元+67,800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91,184.21万元人民币+9,3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93%。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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