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柴永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玉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面对国内外疫情等不利因素,公司全力推动“新零售、新业态、新模式”的“三新”战略的实施。

  公司从第二季度以来,“三新”战略实施效果显著:第二季度,国内市场订单和收入大幅增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环比增长超过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环比增长超过100%,实现盈利;第三季度继续保持了第二季度的良好势头,公司营业收入1,226,812,923.79元,同比增长25.59%,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52,641.11元,同比增长7,566.89%。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归母净利润同比仍下降75.62%,但二季度、三季度环比前一个季度分别大幅提升了122.18%和305.39%,并于三季度实现了累计归母净利润盈利。

  报告期内,主要指标变化的说明如下:

  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37.79%,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天然胶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60.63%,主要原因为在报告期内收到期初应收政府支持资金1亿元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33.59%,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双星东风轮胎环保搬迁完成,在建工厂转固定资产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库存股较期初减少53.3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致。

  利润表:

  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9.57%,主要原因为公司不断加大轮胎产品结构的调整和研发投入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55.8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政府支持资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91.09%,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10.32%,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36.16%,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报告期毛利率水平较上期提升,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2.25%,主要原因为收到的保证金款项及政府支持资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0.7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库存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子公司双星东风轮胎搬迁政府回购款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0.27%,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子公司吉星轮胎以现金支付资产收购款6.9亿元;

  5、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69.59%,主要原因为现金管理资金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加(是否包含远期结售汇);

  6、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96.81%,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收回2.7亿元投资保证金;

  7、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70.9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5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向不超过273名激励对象授予4,11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4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4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与行权数额进行审查确认,并由公司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公司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与激励对象行权相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等事宜;

  (9)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0)授权公司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4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计提坏账准备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值为人民币65,582,908.60元、净值为352,670.93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2、3、4、6项议案及《关于补充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一同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通知董事会将根据情形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5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袁坤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向不超过273名激励对象授予4,11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计提坏账准备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值为人民币65,582,908.60元、净值为352,670.93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5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存在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外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概述

  本次公司(含子公司)拟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需经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业务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限

  此次开展的业务总额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方

  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财务平台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汇同相关金融机构评估已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2、公司应跟踪分析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风险指标,针对各类金融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制定止损方案,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3、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4、控股子公司应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并向公司报告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本期金融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等。同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及操作程序、职责分工及日常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锁定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防范出口业务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5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概述

  本次拟核销应收账款共计6笔,原值合计为人民币65,582,908.60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计提坏账金额人民币65,230,237.67元,账面净值人民币352,670.93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为已注销、已吊销状态或长时间未能收回欠款,经全力追讨,公司确已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后,公司对前述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财务与销售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9.46%,本次核销将减少本期利润352,670.93元。本次核销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应收账款核销会计处理方法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在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转销时,应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 “应收账款”科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此次核销有关应收账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独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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