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0-347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7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事宜已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聘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2020年10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先锋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签订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协议》。浙商证券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浙商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刘泽南先生、王道平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终止,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中航证券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浙商证券承接。
浙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刘泽南先生、王道平先生简介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泽南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近年来参与了长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刘泽南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道平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近年来主持或参与了球冠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新余国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及长城科技再融资项目、天海防务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王道平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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