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22日 02:41 证券时报

原标题: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81 公司简称:青海春天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项目变化情况

  ■

  2、 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

  3、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日期:2020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0-024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我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整体审计需要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存在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于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3)资质: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0000119),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000354),已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在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备案工作。

  (4)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0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 人员信息

  (1)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咏华先生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1亿元,资产总额5.62亿元,净资产1.34亿元,担任年报审计的A股、H股上市公司共165家,主要分布于能源、科技、钢铁、化工、制造、金融、资源等行业。大信事务所连续两年中注协综合评价排名为12。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包括青海春天、盐湖股份、华英农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上市企业华英农业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我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经我公司与大信事务所友好协商,确定我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92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3万元。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中兴财光华担任了我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我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审计团队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沟通情况

  我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整体审计需要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谨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存在异议。

  三、 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委员会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后认为,公司管理层的提议理由合理、充分,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管理层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管理层的相关提议理由充分、合理,大信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事项以及收取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将有关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0-023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详情请见公司2020-024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地点、具体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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