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6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2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工会会议厅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史新昆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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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但因其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需对三个提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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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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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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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峰、陆昊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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