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年10月09日 01:58 证券日报

原标题: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定期存款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 专项意见说明

  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

  ●增资金额: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冠盛股份”)拟以募集资金26,05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南京冠盛进行增资,26,050.00万元计入南京冠盛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南京冠盛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605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设立的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整,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项目”、“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拟根据招股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26,050.00万元对南京冠盛进行增资,即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26,050.00万元至南京冠盛募集资金专户,26,050.00万元计入南京冠盛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南京冠盛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605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59号

  法定代表人:周崇龙

  注册资本:1亿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设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冠盛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南京冠盛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后续公司、南京冠盛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将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从公司的专户转入南京冠盛的专户。公司及南京冠盛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对南京冠盛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南京冠盛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南京冠盛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增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5,981.62万元。相关置换程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履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828号),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981.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981.62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冠盛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冠盛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5,981.62万元。相关置换程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履行。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

  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0年度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并确认2.5亿的额度包含前期已经董事长审批购买的交银理财稳选1年封闭式2003(公司专享)、中银日积月累-收益累进两个理财产品的7千万额度。

  2.5亿的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单日余额不超过上限的情况下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5个月。

  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及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做限制。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5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 投资有效期

  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冠盛股份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及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5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0年度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预计担保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8亿元。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同意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13亿元,预计担保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2.35亿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调整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2.35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家儒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周家儒先生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 、2020年度担保调整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GSP北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盛北美”)、浙江嘉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盛”)、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3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2.35亿元,实际业务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属子公司:

  1、上述额度在预计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3、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同意冠盛股份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家儒先生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5、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家儒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冠盛股份总资产89,232.09万元;总负债32,541.9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907.75万元,流动负债32,516.57万元;净资产

  56,690.13万元;营业收入110,936.63万元;净利润4,765.33万元;资产负债率36%,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冠盛股份总资产89,315.89万元;总负债30,422.4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980.50万元,流动负债30,397.06万元;净资产  58,893.44万元;营业收入50,750.22万元;净利润2,203.31万元;资产负债率34%,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2、GSP北美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Richard Zhou

  注册资本:82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冠盛北美总资产18,721.58万元;总负债17,990.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15,399.82万元;净资产731.09万元;营业收入38,481.88万元;净利润344.65万元;资产负债率96%,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冠盛北美总资产19,002.93万元;总负债17,833.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14,333.34万元;净资产1,169.05万元;营业收入14,603.91万元;净利润416.25万元;资产负债率94%,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3、浙江嘉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崇龙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的加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的维修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嘉盛总资产15,130.76万元;总负债2,793.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2,793.29万元;净资产12,337.47万元;营业收入15,971.29万元;净利润799.21万元;资产负债率18%,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浙江嘉盛总资产15,478.96万元;总负债2,667.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2,667.57万元;净资产12,811.39万元;营业收入7,443.21万元;净利润482.20万元;资产负债率17%,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冠盛股份持股75.00%、冠盛北美持股25.00%。

  4、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崇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京冠盛总资产63,944.40万元;总负债32,935.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000.00万元,流动负债31,829.25万元;净资产

  31,009.30万元;营业收入115,453.39万元;净利润6,165.30万元;资产负债率52%,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京冠盛总资产74,746.40万元;总负债39,657.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910.64万元,流动负债38,515.75万元;净资产35,088.71万元;营业收入50,144.11万元;净利润4,100.38万元;资产负债率53%,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 22651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9.57%。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调整2020年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1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828号),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981.6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招股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26,050.00万元对南京冠盛进行增资,即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26,050.00万元至南京冠盛募集资金专户,26,050.00万元计入南京冠盛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南京冠盛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605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0,000,000.00元变更为160,000,000.00元,公司的股本由120,000,000.00股变更为160,000,000.00股,公司的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冠盛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拟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帐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监管,公司、南京冠盛、开户行、国金证券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后续流程办理,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后续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5,981.62万元。相关置换程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履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南京冠盛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6日

  至2020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强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公司

  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盛股份”)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后: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测试,机械设备租赁、销售,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进出口代理,钢材、润滑脂、润滑油、制动液(不含危险品)的销售,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包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办公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的天健验字(2020)第7-86号《验资报告》核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0,000,000.00元变更为160,000,000.00元,公司的股本由120,000,000.00股变更为160,000,000.00股。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如下:

  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对比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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