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0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副董事长及高级副总裁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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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彭寅生先生本次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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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彭寅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对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前持有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彭寅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彭寅生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彭寅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彭寅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彭寅生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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