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30日 02: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2020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何佳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60,280,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6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022,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760,279,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0,280,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完成了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6万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1,750万元变更至103,346万元。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0,280,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同意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由101,750万元变更至103,346万元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刘阳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下简称“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下简称“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开展风险投资(以下简称“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下简称“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6亿元额度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2019年11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到期本金4,000万元,收益66.49万元。

  (2)2020年3月4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分两笔(每笔各5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到期本金1,000万元,收益15.54万元。

  2、1亿元额度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7月1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559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本金4,000万元,收益29.34万元。

  3、7亿元额度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2020年5月27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分两笔(每笔各5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理财产品;到期本金1,000万元,收益8.24万元。

  (2)2020年6月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533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本金3,000万元,收益22.78万元。

  (3)2020年6月1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547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本金6,000万元,收益45.57万元。

  (4)2020年7月1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559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本金2,000万元,收益14.67万元。

  (二)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1、1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9月27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619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汇利丰”2020年第619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预期收益率:3.55%/年或1.54%/年

  产品起息日:2020年9月29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25日

  产品期限:87天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7亿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20年8月24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42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42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产品简称:“磐石”842期

  产品代码:SMH842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金额:5,000万元

  收益率:3.50%(年化)

  产品期限:184天,2020年8月31日起(含)至2021年3月3日(不含)。

  起息日:2020年8月31日

  到期日:2021年3月3日

  兑付日:到期日(不含)后的两个交易日内

  资金来源:四川利君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四川利君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2020年9月3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产品简称:广发收益宝1号

  产品代码:GISX3T

  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金额:7,000万元

  投资收益率:3.60%(年化)

  起息日:2020年9月4日(如遇起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起息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到期日:2021年3月4日(如遇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到期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兑付日:到期日的下一个交易日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2020年9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SDP/CSDV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50%或3.50%(年化)

  收益起算日:2020年9月9日

  收益到期日:2020年12月10日

  资金到账日: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公司投资金额:5,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4)2020年9月7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SDP/CSDV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50%或3.50%(年化)

  收益起算日:2020年9月9日

  收益到期日:2020年12月10日

  资金到账日: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公司投资金额:3,0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5)2020年9月1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610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汇利丰”2020年第610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预期收益率:3.50%/年或1.54%/年

  产品起息日:2020年9月17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11日

  产品期限:85天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6,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信用风险。

  券商收益凭证以券商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券商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券商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和开展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理财产品、开展风险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前十二个月内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2、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3、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已到期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已到期的风险投资。

  4、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二)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6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1)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2、1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1)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3、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未到期情况

  ■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开展风险投资,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进行风险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未到期风险投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4、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

  (1)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

  (2)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14,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9,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到期和购买的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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