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年09月30日 02: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2,75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9,3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203,45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杭电一】综字20200911第021号),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止。

  三、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29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03163.3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9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8,1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1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6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XY202002914101),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与招行杭州分行在《授信协议》(编号:571XY2020002783号)项下所负担招行杭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前述担保为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16,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4年2月25日止。

  2、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100KB20A1DH38),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sycdbtby2020090011),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4、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杭电一】综字20200911第021号),约定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止。

  5、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sycdbtby2020090021),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三、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29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15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78%,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的通知,获悉傅利泉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更,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24.19%,未达到50%。

  4、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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