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0年09月29日 05: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或“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该业务营业收入为2.07亿元,营业成本为2.05亿元,毛利率仅为1.09%。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流转、资金流转、公司提供的主要商品服务和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以及商品风险转移的时点及收入确认条件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增多、宏观经济下行等多重压力,公司主营业务受到了较大冲击,整体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大幅下滑。面对上述情况,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及资产结构,探索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但目前该项业务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未来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供应链业务自2020年3月中旬起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时间较短,规模较小。目前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为向客户提供钢材、煤炭、油品等产品的购销服务,为供应商和客户实现快速资源匹配,提升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和价值。目前优选钢材、油品、煤炭等行业规模大、具有较高综合服务价值及市场前景的品种,并引进建立了来自五矿、中石油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核心团队,致力于产业链的深耕、挖掘和整合资源,提供供应链业务综合服务,围绕上下游客户的核心痛点,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

  利润率分析:

  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具有市场规模巨大、交易量大、资金密集、毛利相对较低等特点,同时市场价格公开透明程度极高。根据公开年报数据显示,供应链行业上市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科技平台、高端实业、地产等综合类型服务,2019年行业综合毛利率为4.44%。而针对其中相同业务类型进一步对比分析,物产中大(600704)2019年度供应链集成服务毛利率为1.79%(其中煤炭业务毛利率为1.32%),易见股份(600093)2019年度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为0.71% ,瑞茂通(600180)2019年度煤炭业务的毛利率为0.92%等。

  公司供应链业务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时间较短,规模较小。自3月中旬至6月末,公司供应链业务确认收入207,270,335.46元,成本205,009,239.68元,毛利率为1.09%;其中,煤炭业务收入179,975,872.21元,收入占比86.83%,毛利率为1.16%。对比同行业相同业务模式相同品种的毛利率处在合理的范围内,符合市场规律。

  供应链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

  ■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信息。

  在大宗商品流通环节中,核心客户拥有较强的话语权,而上游中小供应商参差不齐,较难满足核心客户对货源质量、数量、交货期限的要求,并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以集销分采作为切入点,提供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和综合解决方案。公司正努力探索建立物流仓储、加工制造及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以提高公司供应链业务的综合价值,逐步提高利润率水平。

  经营模式:

  目前经营模式为以销定采。收到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后,公司结合货物的市场价格、供需情况、公司提供的资源渠道、采购、物流仓储等方面进行综合定价,并择优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下游指定地点进行交付并结算。由于目前公司供应链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优化供货渠道,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向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实现利润。

  1、货物流转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由上游供应商或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下游指定地点进行交付。

  2、资金流转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向上游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结算付款;下游以赊销为主,即下游客户收到货物后按月结算,结算后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3、定价政策

  公司结合货物的市场价格、供需情况、公司提供的资源渠道、采购、物流仓储等进行综合定价。钢材以“我的钢铁网”等行业认可的公开价格为基准进行相应比例的升水;油品及煤炭则是以采购价格加成合适的利润,采购价格一般采用货比三家择优采购方式确定。

  4、结算模式

  以现金(银行电汇)为主,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为辅。

  5、信用政策

  公司对供应链管理业务上下游采取谨慎的信用政策,针对不同的交易对象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上下游合作方以资质优良的央企、国企及上市企业为主,公司在对其进行综合信用评估后,给与一定的预付/赊销额度,公司在额度内为合作方提供服务。

  6、商品风险转移时点确认及收入确认条件

  货物运送至下游客户指定地点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通过签收单确认的方式将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完成商品风险的转移。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具体而言,公司业务人员在市场上寻找并综合匹配合适的钢铁、煤炭及油品供应商及客户,与上下游分别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约定商品名称、规格、厂家、数量、运输方式、货物签收条件、结算价款确定方式等条款,分别承担向上游采购商品和向下游交付货物的义务,并根据合同结算条款分别支付采购款和收取货款。

  公司在收到下游客户的采购订单后,通过上游供应商或第三方物流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经签收确认货权即转移至公司所有。货物后经下游客户指定的责任人签收确认后双方签订签收单确认货权转移,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如上所述,公司分别与上下游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明确双方在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全程参与并主导供应链业务购销的过程,通过集采和资源整合的综合服务提高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交易价格和风险的把控。因此,公司承担了供应链业务过程中的首要义务,不属于仅在供需双方起到居间作用,公司对供应链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严格按照以上会计政策进行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审核流程、资产质量以及公司采取何种措施对业务真实性与风险进行管控;

  回复:

  (一)审核流程

  公司的供应链业务主要经过合作方准入审批、立项审批、合同审批及合同执行单据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1、合作方准入审批:根据交易对手的股东背景、资产负债情况、资信情况等客户信息,结合预计交易品种、付款条件、资金占用时间等业务信息,审批确定合作方的资质情况及授权额度上限。

  2、立项审批:对具体业务的业务背景、业务模式、风险及控制措施等进行评估审批。

  3、合同审批及合同执行单据审批:对计价方式、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等合同条款及发货单、签收单、结算单等执行单据进行审批。

  (二)资产质量

  公司对上游供应商主要通过公司背景、资源掌控、供货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对比选择,下游客户的选择主要根据销售渠道、资金状况、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公司合作方以资质优良的国企、央企或上市公司为主,对于前述优质企业,公司事先进行综合信用评估,给予合理的预付/赊销额度及账期;对于资质不属于前述优质企业,通过现款现货、订货保证金的方式控制风险。公司因此所形成的预付/应收账款资产风险可控,报告期内未有实际坏账产生。

  (三)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对供应链管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控,具体如下:

  1、事前:通过交易对手审批控制授权额度上限,降低预付或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通过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控制业务风险。

  2、事中:通过交易执行过程中的单据审批、信息流控制及物流控制确保业务的真实性,例如公司对物流信息进行监控,对于汽运货物,根据提货和送达后的签收单据核实载货车辆的轨迹,同时与收货人电话或微信核实收货情况。

  3、事后:建立风险事件经验反馈体系,针对已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原因分析、流程优化、执行评估、信息共享,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风险事件。

  (3)供应链业务前5名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业务金额、应收款项金额及占比。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及资产结构,探索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但目前该业务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公司对上下游合作方优先选择业务规模较大、信誉较好、资质优良的国企、央企或上市公司,因此公司该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钢铁、煤炭及油品等品类市场规模较大,在公司当前业务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公司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的上下游合作方来满足业务需求,不存在因集中度较高而导致严重依赖的风险。

  供应链业务前5名客户情况如下:

  ■

  供应链业务前5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

  二、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系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根据你公司2017年6月27日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希努尔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希努尔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潜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请说明公司从事大宗贸易供应链业务的合规性以及是否会导致你公司实控人违反上述承诺。

  回复:

  公司与雪松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法人,在经营、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公司与雪松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要在国内开展以钢材、油品及煤焦等产品为主的供应链管理业务,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从事的化工、有色金属等产品不同,在人员、资产、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均相互独立。公司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情形。

  三、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或者担保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形。

  回复:

  (一)资金往来

  经核查,2020年上半年公司与雪松控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具体如下: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2、其他关联交易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项

  为支持公司(包括下属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0亿元,借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自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资助金额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余额为16,574.96万元。

  (2)关于受托经营管理的事项

  2018年11月12日,公司与关联方丽江玉龙花园投资有限公司及丽江晖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大研花巷项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谅解备忘录,公司为丽江大研花巷的经营提供招商管理指导及经营管理建议。双方首期合作期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第二期合作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上往来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共计49,644.22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21.71%。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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