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09月18日 03:14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0年7月10日),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642,7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56,692,147股的5.6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2020年8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大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66,921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减持期间的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自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17日期间,大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9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6,922,467股的0.612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基金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大基金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大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签署日期:2020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致使其持有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降低至5%以下。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汇顶科技外,大基金直接持有:

  上交所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9.29%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33%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6.43%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44%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14%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7.19%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24%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7.069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29%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17%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3.83%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59%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6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86%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1.57%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5%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96%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3%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基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45%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基金通过巽鑫的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港交所上市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8.84%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9.40%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18.71%的股份;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7月10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自2020年8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66,921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减持2,796,6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有其他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计划的可能性。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642,700股,占汇顶科技当时总股本456,692,147股的5.61%。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846,100股,占汇顶科技目前总股本456,922,467股的4.9999948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17日,大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汇顶科技无限售流通股2,796,600股,占汇顶科技目前总股本456,922,467股的0.61205%。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846,100股,占汇顶科技目前总股本456,922,467股的4.9999948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的汇顶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8楼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0年9月 17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0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大基金发来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变动前公司总股本456,692,147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456,922,467股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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