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15日 05:3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蔡新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杜俊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俊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0—04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收储标的: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74.414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2.补偿价格:74.414亩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为14,138.66万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资产补偿价格为3,326.98万元,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价格为1,648.05万元,收储补偿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9,113.69万元。

  3.经初步核算,该交易事项将增加当年利润约1.36亿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 交易概述

  因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土门管委会”)实施棚户区综合改造和集中安置规划,拟将公司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74.414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实施有偿收储,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以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0]第201号)为参考、最终以西安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确定的190万元/亩为基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补偿价格以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0]第202号)为基础;公司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价格以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0]第200号)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收储补偿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9,113.69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金额19,113.69万元,将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增加约1.36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土门管委会是西安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作机构,由市政府授权在综合改造范围内独立行使计划、规划、建设、土地、市政、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等综合管理职能。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包括:

  (一)土地使用权

  位置: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

  用途:工业用地

  性质:出让地

  收储面积:74.414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所有74.414亩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2,026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建筑物面积:22,245.43平方米

  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共25项,包括彩钢房、车棚、配套管网设施、水泥路面等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所有74.414亩土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账面价值为1,123万元。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交易定价情况

  依据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0]第201号),公司所有74.414亩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5,729.92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最终以西安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确定的190万元/亩为基准,74.414亩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为14,138.66万元。

  依据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0]第202号),公司所有74.414亩工业生产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资产评估值为3,326.98万元;依据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0]第200号),公司停业停产损失评估值为1,648.05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资产补偿价格为3,326.98万元,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价格为1,648.05万元。

  上述合计补偿价格为19,113.69万元。

  五、 收储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标的

  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74.414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二) 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合计19,113.69万元,其中:

  1、土地使用权补偿款:14,138.66万元;

  2、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补偿款:3,326.98万元;

  3、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款:1,648.05万元。

  (三) 支付方式

  1、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60%。

  2、完成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移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25%。

  3、在取得西安市人民政府收储批准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15%。

  六、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被征收地块为公司原西安工厂生产用地,近年来公司对西安工厂和临潼工厂进行了产业整合,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已经全部迁移至临潼,目前该地块建筑物处于租赁或闲置状态。为支持土门管委会规划实施工作,加快综合改造进程,公司积极配合土门管委会对上述地块实施收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无形资产减少,货币资金增加。经初步核算,该交易事项将增加当年利润约1.36亿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 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希格玛拥有合伙人50名,注册会计师303名,注册会计师人数较上年无变动,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人员总数761名,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

  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希格玛业务收入40,177.7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670.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892.00万元,净资产8,369.34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收费总额2,326.06万元,资产均值10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希格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李波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现任希格玛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4年加入希格玛,历任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 质量控制复核人:袁蓉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3年加入希格玛,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 本期签字会计师:李波、王来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王来平现任希格玛高级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7年执业经验。曾先后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至今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等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李波、质量控制复核人袁蓉、签字会计师王来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83.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50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3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总部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30日

  至2020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5、登记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

  2、邮政编码:710068

  3、联系电话:029-88279352

  4、传真:029-88279160

  5、联系人:温耀伟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标准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崇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0—044)。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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