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29日 02:21 证券时报

原标题: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工作思路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狠抓安全生产,强化经营管控,规范内部管理,经过公司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公司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企业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0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674万元,减幅35.97%;实现营业利润1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503万元,减幅为90.6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34万元,减幅为91.2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及风电行业净利润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完成武汉楚都100%股权转让,确认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电力板块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风力发电,公司目前所属十一家水力发电分公司、三家水力发电控股子公司、三家风力发电控股子公司。公司下属二十二座水力发电站分布在福建省宁德市除古田县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并主要向宁德市电业局或其下属各供电分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目前拥有控股风电场3个,非控股风电场1个,在建风电场1个,主要向吉林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水电上网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为0.3509元/千瓦时(不含税);风电上网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为0.5260元/千瓦时(不含税)。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水力发电量37194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44.10%;完成水力售电量36282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44.2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公司完成风力发电量14324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1.89%,完成风力售电量1394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2.0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况较差及营口风电5月份转让,发售电量减少。

  (2)地产板块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地产项目,“泰丽园”、“泰怡园”、“泰和园”等项目均获得市场认可。本报告期东晟广场项目已启动开盘预售活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重大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续上表)

  ■

  说明:2020年5月20日,公司将持有的营口风力86.1652%股权全部转让,本报告期末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嘉祥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董-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郭嘉祥、林崇、罗成忠、叶宏、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临-29)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度1至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1至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临-3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1至6月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1至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1至6月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为了及时清理清欠往来款项,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其他应收款共计4460.75元进行坏账核销。公司对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事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

  4、审议《关于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向霞浦县长春镇祖厝村捐赠帮扶资金事项的议案》;

  为支持乡村振兴,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流程向霞浦县长春镇祖厝村捐赠帮扶资金2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监-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志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名单如下: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陈武。

  监事陈宗忠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陈武先生代为表决。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1至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29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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