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08月29日 02:16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57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深圳科达利”)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1,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31.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18.17万元。以上资金已于2017年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03.25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4.71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622.76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54.04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128.35万元(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6,5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3,0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3月16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之一“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达利”)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

  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14,977.16万元变更为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项目暂未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79.6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018年6月5日,本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为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向江苏科达利增加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510.53万元,自有资金1,489.47万元。

  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14,977.16万元变更为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项目暂未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79.6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018年6月5日,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实施。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该项目情况如下: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 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该项目情况如下: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客户产能建设进度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实施期限由2020年5月9 日延长至 2021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045.96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4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13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2020年6月11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完毕。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产生专户结息(扣除杂费后)共计79.68万元,已转入“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实施。

  2、募投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在变更募投项目后,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3、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247.01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导致全球经济下行,汽车产业整体受到较大影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20年1-6月,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6.5%和37.4%,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下降直接导致动力锂电池装机需求量减少,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动力电池装机量约17.5GWh,同比下降42%,市场对动力锂电池结构件订单需求亦出现下滑。面对新冠疫情及市场经济下行的压力,公司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3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7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69%;资产总额为359,987.13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9,542.19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1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市场开拓方面:2020年1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及其他国家蔓延,各国政府出台一系列限制隔离措施,公司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于2020年2月中旬开始逐步实现复工复产。公司立足当前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把控市场动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依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行业中的先进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产品品质等优势,紧抓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巩固和扩大公司产品占有的市场份额。一方面加深与现有客户CATL、LG、松下、特斯拉、比亚迪、中航锂电、亿纬锂能欣旺达、力神、蜂巢能源、佛吉亚、广汽集团等的合作,尽心尽力的做好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和公司之间的长期战略合作;另一方面持续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与瑞典电池生产商Northvolt签订了每年40Gwh的方形锂离子电池所需所有壳体的独家供应合同。随着公司下游客户市场集中度提高及公司海外市场的持续拓展,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增强了公司在全球动力锂电池结构件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技术创新方面: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报告期内,持续强化核心技术的自主开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集聚团队强大的创新力量,在产品安全防爆、防渗漏、超长拉伸、安全断电保护以及材料耐腐蚀性、安全性、高强度、高容量以及轻量化等关键技术方面进行了技术创新及专利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专利177项,发明专利20项,其中日本专利2项、韩国专利2项、台湾专利2项、美国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57项,其中德国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这些专利为公司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持续提高锂电池结构件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轻量化水平,保持公司在锂电池结构件行业的竞争优势。

  产能布局方面:随着公司各大客户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持续对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汽车结构件产生强劲需求。公司紧跟优质大客户发展步伐,巩固战略合作关系,依循公司一贯为大客户就近配套生产基地的战略,一方面加快各生产基地的建设及投入进度,为客户不断增量做好配套准备,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另一方面持续加大产能扩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万欧元在德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科达利德国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拓展海外市场。推出非公开发行预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3.86亿元,用于“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投资建设德国生产基地及实施惠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及规模效益,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新增需求及降低边际生产成本,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优质精密结构件产品。

  运营管理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运营管理系统,加快工业4.0管理模式的推进,加大自动化及智能化制造的投资和研发,致力于提升人均产值和产品附加价值,采用科学的数据分析方法及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制程控制能力。报告期内,完成惠州、江苏生产基地新增生产车间的自动化生产线MES系统生产运营信息化管理的技术衔接,加大了自动化生产线MES系统的覆盖范围;持续优化SPC品质过程控制系统及PTS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在线检测、判定,数据实时传输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的监控和追溯能力;持续对自动化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针对自动线PLC底层的特殊优化,提升了数据收集与传输过程的完整率及正确率,使追溯过程更方便验证,反查;增加WMS仓库扫码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了仓库原材料的先进先出管理,对仓库的所有物料呆滞情况可以分级以及警报管理,对物料的储存及进出操作通过系统的介入使得更优化和简便透明。通过对以上产品制造执行系统来管控整个计划、生产、质量、库存、出货、售后过程,加快公司生产基地自动化及智能化制造的实现。

  人才培养方面: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组织是公司发展的载体,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公司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引进技术、品质、管理等高层次专业人才;通过参与高等院校的线上及线下招聘活动,储备专业人才;根据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所需的实际技能,持续加强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最大限度满足工艺生产需求。通过对人才梯队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能力和人才储备,持续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精密”)及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科技”)进行吸收合并。科达利精密及东日科技已于2019年12月完成吸收合并,并分别于2019年12月及2020年1月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注销通知书》,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本公司2020年的合并范围无科达利精密及东日科技。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0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8 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8 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58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0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8 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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