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27日 03:39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初至今,全球面临着新冠疫情的严峻考验,目前国外疫情仍处于高峰阶段,预计全球的疫情仍将持续,全球性经济发展承受巨大压力。中国政府以强有力的领导和一系列惠民措施,成功地抗击了疫情的影响,成为目前全球为数不多战胜疫情的国家。目前我国经济活动基本恢复正常,经济增长正在逐步恢复。

  在疫情发生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提出“转危为机,开创新格局”,在中医药核心产品打造、人才团队打造、互联网业务拓展、社会责任担当、数字社会打造等五方面下功夫,在战胜疫情的同时,创新和发扬太安堂企业文化,实现公司生产经营整体平稳运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及子公司被国家、广东省列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及配套企业,公司通过康爱多向湖北疫区捐赠医用物资,并带头稳定防疫物资价格。康爱多利用其医生、专家资源及慢病会员优势,开展线上公益防疫问诊,慢病问诊及购药服务,缓解实体医院压力,避免了普通慢病患者在实体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为国家防疫药品供应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次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过程中,中医、中药全程参与此次疫情的防治工作,全程发挥作用,彰显了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公司的解热消炎胶囊源自古代治瘟疫病经典方,公司将加快以该品种为主的疫情防控相关的中成药品种及抗菌消毒用品的生产,满足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经营,加强医药主营业务的生产管理和销售拓展,公司经营整体平稳运营。公司在药品生产、营销、产品研发、销售渠道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继续做好中成药药品的生产销售、拓展医药电商创新业务,公司经营布局得到优化,医药电商康爱多销售规模稳定增长,在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以合理布局、持续发展、经营效益为目标,围绕扩大营业规模、生产自动化升级、渠道资源整合、产品研发创新、销售与市场拓展、加强内控规范、强化社会责任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经营规模和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38,123,816.9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1%;实现营业利润42,377,516.3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33,196.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82%。

  202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在销售和业务布局方面,公司继续稳固终端销售中自营、渠道代理、商业招商、批发及零售终端和电子商务等几大体系。优化了医药电商康爱多的产品结构、积极拓展了医药电商创新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销售管理体系,加强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加强商务招商管理、渠道合作和市场营销,使市场网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公司继续拓展销售合作联盟建设,全力拓展销售终端市场;加强商务管理,全面拓展商业渠道合作;迅速拓展医药电商业务,全面构建线上线下终端网络,其中药妆开创了直播带货新模式。营销体制的改革使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完善了有利于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积极性的销售政策。在业务拓展和创新方面,康爱多2020年持续在“互联网+药”、“互联网+医”及“互联网+大健康”版块发力,通过以打造特色化、专业化、差异化的高度垂直的慢病管理服务提供商为精准定位,在自建、第三方平台、O2O全渠道营销、互联网医院四大板块业务上均取得快速的发展,打通了医院、医生、工业、终端和患者的连接。其中,E+通过为中小连锁/单体药店赋能的模式,建立了与超过50000家线下药店的合作。

  在产品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与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围绕公司重点产品开展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开展广东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项目课题(名优产品麒麟丸二次开发)工作,获得阶段性进展;与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合作,开展麒麟丸治疗卵巢功能不全药理学研究,获得阶段性实验研究报告;与暨南大学合作,开展麒麟丸药效活性成分研究,获得阶段性实验研究报告;自主开展新药蛇脂参黄软膏提升及试验研究项目,开展新药蛇脂参黄软膏的IV期临床研究工作,项目按计划推进;与北京凯瑞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经典名方制剂新药开发研究,项目顺利推进;麒麟丸申报美国FDA临床研究前期准备工作顺利推进;乌金止痛丸大蜜丸变更水蜜丸的研究工作顺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公司的一种多功能心脏良药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顺利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

  在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严格执行新版GMP标准,提升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部门解决工艺技术难题,工序一次合格率指标稳定提高第二梯队品种在数量和种类上已趋于稳步扩大的良好态势,心宝丸、宝儿康糖浆、解热消炎胶囊、健脾补血颗粒、产后补丸、滋肾宁神丸、夏桑菊颗粒、长春宝丸等品种工艺技术标准提升工作取得进展,其中心宝丸、健脾补血颗粒获准列入汕头市金平区科技规划项目,解热消炎胶囊列入汕头市、广东省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科技攻关应急专项计划。

  在环保与安全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等工作,公司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对安全、环保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控,积极推动企业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安全与环保管理及监督力度,强化安全和环保的日常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进行环保自查并持续改进,使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和效果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环保管理符合国家环保部的环保要求。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更是企业取得长足发展的最终力量。企业文化对内是一种凝聚力,对外是一种辐射力。报告期内太安堂继续推行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共同的远景目标和价值观,激发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捐助、回馈社会。公司认真履行对员工权益保障,认真保障企业员工的各项权益,履行企业的责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一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6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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