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29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29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0年08月15日 02:58 证券时报

原标题: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29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的顺序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延期募投项目为“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延期募投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尚未置换的部分。

  三、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2020年初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与上述募投项目的建造准备、设备比对、采购调研、物流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进度均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考虑后期项目建造、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等因素,基于严谨的判断,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将延长: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四、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战略规划。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19 铁科轨道 688569 --
  • 08-19 顺博合金 002996 --
  • 08-18 中信博 688408 --
  • 08-18 瑞晟智能 688215 --
  • 08-18 圣湘生物 688289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