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15至2020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012,303,6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72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8,770,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6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533,5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381,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48,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533,5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东缙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30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1,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蓝俏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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