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0年08月13日 03:13 证券时报

原标题:关于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5日在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关于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为了保障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简称:金融ETF,扩位证券简称:金融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023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231)的交易便利性,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一致,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一)权益登记日、份额拆分日

  权益登记日:2020年8月13日。

  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

  (二)拆分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拆分比例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将按1:5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即每1份基金份额拆成5份。

  (四)拆分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拆分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数,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份额拆分日进行变更登记。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将按1:5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

  拆分后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拆分前基金份额数x5

  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

  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当日份额净值+基金最后一次拆分后的分红金额)*基金最后一次拆分比例+基金最后一次拆分前的分红金额】×基金倒数第二次拆分比例+基金倒数第二次拆分前的分红金额}×……基金第一次拆分比例+基金第一次拆分前的分红金额。

  (五)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份额拆分日下一工作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结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六)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自基金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5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暂停申购赎回,所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于基金份额拆分日下一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起开始用于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鉴于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将对份额拆分期间的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办理做如下安排:

  (一)本基金于权益登记日(2020年8月13日)正常交易,于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停牌,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起复牌。

  (二)本基金于权益登记日(2020年8月13日)正常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于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起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调整后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三)本基金于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四)本基金于权益登记日前三个工作日(2020年8月10日)至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五)本基金于权益登记日前三个工作日(2020年8月10日)至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六)本基金于份额拆分日(2020年8月14日)暂停办理转融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转业务,并于份额拆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三、其他业务提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证券公司在本基金停牌期间办理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非交易申报业务(具体包括:担保品划转、券源划转、还券划转和余券划转)时,应注意:

  1、在权益登记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本基金尚未进行份额拆分登记处理,所以其当日可用于办理业务的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额;

  2、在份额拆分日,该类业务申报时可用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额,因此应尽量避免在拆分日申报上述业务。如在份额拆分日申报该类业务的,持有人和证券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于拆分日后再次提交业务申请。

  上述可用份额为可以用于清算交收的份额,如有疑问,可咨询办理业务的券商或本基金管理人。

  (二)对于除上述与融资融券相关的非交易申报业务,包括: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司法冻结质押、证券质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业务申请人应注意:

  1、在权益登记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本基金尚未进行份额拆分登记处理,所以其当日可用于办理业务的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额;

  2、在份额拆分日操作上述业务,由于该类业务日终根据有效的申报数据进行处理,而业务申报时可用份额为份额拆分前持有的可用份额,因此需根据实际情况于拆分日后再次提交业务申请。

  上述可用份额为可以用于清算交收的份额,如有疑问,可咨询办理业务的券商或本基金管理人。

  (三)在权益登记日日终已冻结或质押的基金份额,因份额拆分产生的新增份额将一并被冻结或质押。

  四、风险提示

  (一)基金份额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

  (三)由于本基金在实施份额拆分的过程中,本基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暂停申购、赎回及场内交易业务等相关业务,投资者会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赎回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而面临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关注暂停业务期间证券市场、本基金标的指数以及本基金净值的波动,并提前做好交易安排。

  (四)本基金若被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的,在本次基金份额拆分操作过程中,因本基金份额净值发生折算等情形的,将导致其在新增份额登记前作为担保物的名义价值显著降低,造成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维持担保比例,融资融券客户将可能被证券公司要求追加担保物,如无法按照融资融券业务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可能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进而可能会给该等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五)本基金若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六)本基金若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补充质押无法成交的风险以及由于本基金作为质押物的名义价值可能降低,导致融入方客户的履约保障比例达不到证券公司补充质押要求的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如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拆分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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