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0年08月13日 06:37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至十一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谢文辉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5人,代表股份386,351,6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36.080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376,220,5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35.13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9人,代表股份10,131,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0.946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0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315,2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1.0567%。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文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1,039,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1%;反对5,2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0%;弃权7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03,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565%;反对5,2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11%;弃权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5%。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4,853,3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15%;反对8,487,7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0%;弃权72,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54,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459%;反对8,487,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16%;弃权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5%。

  表决结果:通过

  2.02 发行数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8,081,63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70%;反对5,259,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5%;弃权72,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83,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62%;反对5,2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813%;弃权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5%。

  表决结果:通过

  2.03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8,115,63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78%;反对3,23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99%;弃权2,062,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17,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766%;反对3,2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32%;弃权2,06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2%。

  表决结果:通过

  2.04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4,865,3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88%;反对6,485,6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2,062,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6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20%;反对6,485,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78%;弃权2,06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8,069,63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97%;反对5,040,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5%;弃权303,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1,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01%;反对5,0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459%;弃权30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8,081,63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70%;反对2,896,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7%;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83,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62%;反对2,89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016%;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8,069,63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97%;反对4,89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9%;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1,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01%;反对4,8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54%;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4,865,3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88%;反对8,103,2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7%;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6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20%;反对8,103,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135%;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1,007,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68%;反对2,9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9%;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71,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01%;反对2,9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077%;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1,05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87%;反对2,86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0%;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17,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766%;反对2,86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12%;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1,139,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08%;反对2,7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9%;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102,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331%;反对2,7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47%;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77,80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74%;反对8,103,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4%;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6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20%;反对8,103,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135%;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6,855,4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866%;反对6,113,1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9%;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756,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97%;反对6,113,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258%;弃权4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8,010,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10%;反对5,73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3%;弃权2,6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7,924,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9%;反对5,73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3%;弃权2,69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8%。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啄木鸟地下管线检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826,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45%;反对6,915,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8%;弃权2,6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8,010,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10%;反对5,90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6%;弃权2,4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3%。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7,998,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79%;反对5,67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8%;弃权2,68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王铮铮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 号)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72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9.9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80.0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相关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账号分别为:8110701011901956285,8014100000018347,32400188000016654,321130100100413980,327270597678,200000036956800035843693)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80.09万元,与上表中储存金额的差额为尚未从募集资金中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乙方)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丽、姚翾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注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6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3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70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闻发展深圳”)持有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8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2.18%;股东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社”)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49,29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新闻发展深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44,4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中经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4,6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2%)。上述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419,0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1%)。因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为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8月12日。

  2020年8月12日,公司分别收到新闻发展深圳和中经社发来的《关于减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结果告知函》。截止2020年8月12日,新闻发展深圳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1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172%);中经社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78,4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826%)。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以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上表持股情况中新闻发展深圳和中经社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数据。以上数据中持股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以上数据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8-12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真北路40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刘训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外部董事陈琦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锦淮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及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齐元浩、丁晓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0-029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真北路40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张健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选举张仁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简历:

  张仁良,男,196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宝山钢铁总厂团委青技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副书记、书记,炼铁厂党委副书记,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党组纪检组组长,市旅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静安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七批)常务副总指挥、党委副书记,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八批)总指挥、党委书记,新疆喀什地委副书记,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市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原股东刘斌计划自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8月10日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44,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占其持股总数的25%;原股东刘斌计划的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8月10日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18,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占其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市场确定(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股东刘斌、孙志新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1,449,475股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关联方深圳市国民运力数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目前持股均为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减持计划未实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股东刘斌、孙志新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1,449,475股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关联方深圳市国民运力数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0-05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如下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

  ■

  于上述期间,本公司的寿险及健康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

  备注:

  1、本公司通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寿险及健康险业务,本公司寿险及健康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指这三家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合计数。

  2、按投保人为个人或团体,本公司将寿险及健康险业务类型分类为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

  于上述期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股份”)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股普通股1,280,117,123股,东方股份的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持有本公司A股普通股35,000,000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持有本公司A股和H股普通股2,148,793,436股。东方股份与华夏人寿于2016年6月2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东方有限与华夏人寿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持有本公司可行使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3,463,910,5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1%。

  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及华夏人寿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15,069,488股(含本次),占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5.0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8%。

  近日,本公司接到东方股份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持股数量为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合计数。

  本次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于2020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如本次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押,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投资进展的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有效。(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2月4日、3月29日、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于2020年8月6日至8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择机减持了3,166万股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神州控股”、股票代码“00861.HK”)普通股股票,累计成交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6,202.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1%。截至2020年8月7日收盘,公司还持有神州控股231,297,250股普通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1,671,407,976股的13.84%,公司已经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权益的要求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新金融工具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所持神州控股股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出售股票累计利得计入留存收益,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响。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情况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风险投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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