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0年08月12日 01:47 证券日报

原标题: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1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为有效解决债务问题、减轻偿债压力,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推进与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商谈与重组。2020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近日,公司与部分债权人签署了债务重组相关协议,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债务重组情况

  1、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35家债权人签署了债务重组之偿还协议或执行和解协议,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为1,147.93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豁免金额为557.37万元,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590.56万元。协议签署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均已清偿了结。

  2、债务重组交易对方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35个债权人,均为企业法人,主要系公司LED照明、汽车灯等主营业务相关债权人,经公司核实,相关债权人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3、债务重组方式

  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为便于债务重组顺利进行,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以货币资金代偿的方式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佛山雪莱特直接向债权人支付豁免后的债务金额,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

  二、累计债务重组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0日,公司在2020年与债权人已签署债务重组相关协议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约为5,674.54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豁免金额约为2,319.40万元,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3,355.14万元。有关债务重组事项可见公司前期公告内容。

  协议签署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重组事项,除1,746.15万元因未到付款时间而尚未支付外,其他债务均已清偿了结。

  三、债务重组相关协议

  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债务重组由公司与各债权人、佛山雪莱特协商一致后签署债务重组之偿还协议,部分由法院组织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一)债务重组之偿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债权人产生债权债务,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各方自愿按照约定的折扣比率向债权人偿还标的债务。债务重组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分期向债权人支付协议约定的减免后的债务金额。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除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外,债权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向公司主张标的债务项下的任何权利。债权人保证不再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实现担保物权或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向公司追索标的债务。如债权人持有未兑付票据的,则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二日内将票据清户,不再主张任何票据权利;如已背书的,则由债权人承担兑付义务。3、债权人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申请中止强制执行,及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查封、冻结、扣押等,诉讼费由公司承担。4、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各方的全部债权债务一次性、终局性得到解决。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任何债务全部消灭。如公司、佛山雪莱特未依约履行,债权人有权就原标的债务剩余部分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以便主张权利。4、佛山雪莱特代公司向债权人偿还本协议约定的债务,佛山雪莱特代公司付款的视为公司的支付。5、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二)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减免后的债务金额,余款由债权人自愿放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若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履行的,则债权人有权按原判决书恢复强制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债务重组,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积极履行相应协议,减轻诉讼负担。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债务重组累计获得债权人豁免的债务金额约为2,319.40万元,上述豁免金额将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履行完成情况确认当期损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1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冼树忠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531,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8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冼树忠发来的《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冼树忠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自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2015年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减持期间:公司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冼树忠的承诺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冼树忠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

  (2)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冼树忠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雪莱特回购。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自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冼树忠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2015年12月2日)所增持公司股份。

  (4)作为董事的承诺

  冼树忠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若本人离职,则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冼树忠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冼树忠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冼树忠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冼树忠签署的《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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