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11日 03:29 证券时报

原标题: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及患者就医计划均受到影响,药品终端需求明显下降,同时物流配送、商业推广、各省招投标准入工作均受到一定程度限制。疫情期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有序复工复产,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营销改革,加大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注射用胸腺法新、阿加曲班注射液、注射用替加环素等新产品的市场投入;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843.5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1,321.3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90,509.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101.14万元。

  在研发方面,研发充分利用药品审评审批政策利好,积极推进药品注册并全面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取得了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及注射用多立培南《临床试验通知书》;原料药门冬氨酸鸟氨酸、埃索美拉唑钠、多立培南已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评,审批结果为“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

  报告期内获批的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主要适用于因急、慢性肝病(如各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肝炎后综合症)引发的血氨升高及治疗肝性脑病,尤其适用于治疗肝昏迷早期或肝昏迷期的意识模糊状态,是继近期注射用胸腺法新获批后,公司在肝病用药领域的又一次突破,且已经被列入201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除上述已经获批的品种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重点品种研发进度如下:

  ■

  在营销方面,紧密结合当前医改形势及政策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营销体系,持续推进营销改革,一是对各战区各省区机构及人员配置进行调整,不断完善销售政策,调动一线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投入,强化县级医院和基层医院的市场开发和覆盖并拓展新渠道,加大民营医院和院外销售的力度;三是强化学术推广,大力开展重点区域的招商及学术推广工作;四是注重销售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内部培训和绩效考核,提升销售人员业务水平。

  在生产方面,公司持续巩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高效稳定的执行团队,努力完成上半年各项生产任务。完成冻干02线验证工作,通过GMP合规认证;通过了注射用奥拉西坦、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委托生产申报现场检查及湖南省局百日行动日常GMP合规现场检查。并持续强化产销衔接,促使各系统能够整体联动,高效地适应市场需求,保质保量地为市场提供产品。同时认真贯彻新《药品管理法》,优化质量管理流程,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监控,推行内部GMP审计,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办公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全面优化和规范公司业务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行管理水平与效率。

  人才建设方面,公司为了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加入公司研发团队,进一步加强与优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提升公司研发管理水平和快速推出研发成果,加快国际化的步伐,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总部项目合作协议》,合作进行公司总部及研究院项目的开发建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已取得了项目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并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目前总部及研究院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设计,项目有序推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

  为更加合理地估计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对房屋及建筑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的核算要求,客观、如实地反应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

  变更前

  ■

  变更后

  ■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30-50年,对报告期内报表项目产生重要影响的金额分别为:资产971,874.01元,净利润773,852.22元。

  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4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南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76)。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5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7月3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达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76)。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监督,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7)。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7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1 元,募集资金总额33,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271.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68.45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6日对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6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74.4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5,358.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94.00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及理财利息共484.65万元,已扣除已使用利息及手续费20.5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017年9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隆”)变更为公司和长沙赛隆共同实施。公司和长沙赛隆于2017年12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西部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其中,由于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合计619.3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零,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56900034410901)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80001230900003402)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海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注2]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入,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三、2020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6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74.46万元。

  公司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非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8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行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四)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五)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6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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