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年08月11日 03:2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B86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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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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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严格执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均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提取政策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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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按账龄划分档次提取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计提比例范围基本保持一致,符合行业惯例,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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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未公告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等财务数据;

  注2:上述坏账准备计提率均只包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计提率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率平均值,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③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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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在97%以上,账龄结构相对合理稳定。公司严格执行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制度,通过持续跟踪并动态评估客户的资信状况及回款情况,确保应收账款整体质量维持在较高水平,整体回款风险较低,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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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3个月回款情况良好。2019年末应收账款期后3个月回款比例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客户较以前年度延迟复工,相应回款减少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在97%以上,且客户主要为声誉良好、资信水平较高且长期合作的优质铝材制造及加工企业和经销商,具有较强偿债能力,应收账款回收具有良好保障,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④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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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销售种类及结构、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客户结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各个公司均根据自身特性、细分市场上下游情况等因素,制定出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的销售价格策略及信用政策。

  ⑤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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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占比较为稳定,且账龄均在1年以内。同时,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资信状况良好,回款风险较低。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结算多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报告期内各期末,票据结算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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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各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呈现一定波动,这主要与公司当期销售规模、票据结算比例等因素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多采用票据结算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符合下游铝材制造及加工行业的结算惯例;另一方面,公司为确保销售回款的及时性,亦愿意接受客户以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票据到期后承兑银行须无条件支付票款,无法实现兑付的风险较小,安全性较高、可回收性强,不存在追索权纠纷。公司制定了银行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了应收票据备查登记表并指定专人进行登记管理,定期对承兑汇票进行盘点,及时办理承兑,保证了承兑汇票的安全、完整及准确。

  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未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主要系信用风险较低的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等,信用风险较低,历史兑付情况良好,预计未来不能兑付的风险较低,因此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均全额收回,不存在难以收回的情况。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出现逾期无法承兑的情况。

  2)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2017年公司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所对应客户,均为资产规模大、资金实力较强、资信水平较高,并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且未出现过逾期无法收回款项的客户。同时,票据出票人主要为国内知名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如中国重汽集团、美的集团、海尔集团、南山集团等,商业信用度较高,无法兑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未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公司2017年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到期,相关款项全部收回,未发生承兑损失。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末应收票据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3)最近三年一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相符

  ①最近三年一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营业收入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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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1-3月营业收入变动幅度系与2019年1-3月营业收入进行比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合计分别为51,943.98万元、51,490.16万元、51,680.20万元及50,523.64万元,应收款项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00,918.35万元、109,996.01万元、103,393.57万元及18,115.82万元,除2020年第一季度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外,其余各期营业收入规模相对稳定,与应收款项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不存在大幅波动的异常情形。

  ②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相符

  A、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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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信息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经对比,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较为审慎。

  B、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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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1-3月营业收入仅为季度数据,不具有可比较性。

  由上表可知,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99%、40.35%及44.23%,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状态,且给予客户信用期基本在3个月以内,与发行人信用政策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合理可行的信用政策,各期末应收账款合理,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③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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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可比上市公司与发行人相比,产品结构或种类、下游客户所处领域或市场地位并不完全相同。各公司一般会在各自细分市场内,根据行业共性和自身特性,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策略和应收账款信用政策。

  A、产品结构或种类的差异

  公司报告期内铝晶粒细化剂产品收入占据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稳定在90%左右,而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销售占比相对较低。根据四通新材的招股说明书及报告期内年度报告,四通新材目前主导产品为中间合金及铝合金车轮,其中铝合金车轮业务系2018年所收购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中间合金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018年、2019年分别仅为16.73%、19.48%,占比相对较小。同时,中间合金按照功能不同又细分为晶粒细化类、金相变质类、金属净化类和元素添加类,其中晶粒细化类中的铝钛硼中间合金、铝钛碳中间合金与和发行人的铝晶粒细化剂基本属于同一类轻合金材料。根据云海金属的报告期内年度报告,中间合金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在5%左右,占比较小,其中间合金细分产品中存在与发行人铝晶粒细化剂产品同类的产品。

  B、下游客户的差异

  公司的主要产品铝晶粒细化剂下游应用集中在铝材制造及加工行业。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占比各期平均在97%以上,公司对主要客户执行了稳定、严格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无波动。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并不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额外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价和跟踪,并执行严格的信用政策,提高货款回收效率。

  (3)存货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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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8,990.28万元、9,340.67万元、15,062.30万元及13,491.72万元,存货规模呈现增长趋势。各期末存货主要由产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构成,结构占比相对稳定。

  A、产成品

  公司产成品主要为铝晶粒细化剂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氟铝酸钾。报告期内,公司一贯执行“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各期末产成品规模与公司生产模式、当期销售规模相匹配。2018年末,产成品余额与2017年末余额保持相当。2019年末,产成品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918.16万元,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正式投产,使得期末产成品相应增加所致。2020年3月末,产成品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1,330.12万元,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按规定采取停工停产措施导致期末产成品下降所致。

  B、半成品

  公司半成品主要为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及在生产连续反应过程中其他半成品等。其中,氟钛酸钾和氟硼酸钾作为生产铝晶粒细化剂的必备原料,为保证铝晶粒细化剂产品品质,由公司自主生产高纯度氟钛酸钾和氟硼酸钾。2018年末,公司半成品余额变动幅度较小。2019年末,半成品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4,418.92万元,主要系:1、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相应增加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库存量以满足生产需求;2、自2019年开始,作为氟钛酸钾、氟硼酸钾主要原材料无水氢氟酸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震荡下行态势,2018年公司无水氢氟酸平均采购价格为9,996.85元/吨,2019年无水氢氟酸平均采购价格降至8,506.41元/吨。同时,无水氢氟酸的原材料主要为萤石,萤石作为可用尽不可再生战略性资源,未来下游市场对萤石需求将稳步提升,伴随着萤石供给收缩及下游氟化工行业需求增长,萤石价格未来将整体呈上升趋势,进而导致无水氢氟酸的价格亦会上涨,因此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时机,为有效降低产品成本,当期主动加大了采购量,导致期末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的库存量同比增幅较大所致。2020年3月末,半成品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237.35万元,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严格按规定采取停工停产措施使得半成品的产量下降所致。

  C、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原材料主要为铝锭、无水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和硼砂,占当期存货比重较小。公司一般按照日生产计划对铝锭进行采购、随采随到,期末存在部分铝锭库存主要为生产原料日领用的安全储备。2018年末,原材料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301.40万元,主要系期末钛精矿结余量有所增加所致。2019年末,原材料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239.06万元,主要系期末铝锭存量有所增加所致。2020年3月末,原材料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64.59万元,主要系期末钛精矿结余量减少所致。

  由上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的存货规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货增长趋势与公司生产规模、销售规模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D、公司存货变动与同行业对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变动与同行业对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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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存货账面价值数据均未经审计;

  注2:四通新材2018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2018年四通新材发行股份购买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所致,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车轮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变动具有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销售种类及结构、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客户结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且各公司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亦不尽相同所致。其中,2019年末公司因存在子公司洛阳新星“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的情况,导致期末存货同比增幅较大;2020年3月末,因新冠肺炎疫情停工停产影响,公司存货同比有所减少,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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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9年末、2020年3月末由于存货不存在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情形,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7年末、2018年末 ,公司对半成品、产成品计提了跌价准备合计分别为357.19万元、130.16万元,均系对子公司松岩冶金生产的磁性铁基粉计提的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主要为铝晶粒细化剂,各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平均在90%左右。2017年以前,公司产成品主要为铝晶粒细化剂,下游客户对铝晶粒细化剂的性能需求较为稳定,且公司销售的铝晶粒细化剂绝大多数为通用型产品,其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性高,可长期储存,不存在保质期问题。受益于执行成熟、高效的“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各产成品库龄相对较短,周转速度较快。同时,公司对主要产品铝晶粒细化剂的销售价格采用“订单日铝锭采购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将铝锭市场价格的长期波动风险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促使铝晶粒细化剂产品毛利率水平合理且较为稳定,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自2017年开始,公司子公司松岩冶金开始生产销售磁性铁基粉,因该产品尚处于市场推广阶段,产品售价及销量波动较大,因而在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对松岩冶金所生产的磁性铁基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其半成品、产成品计提了相应跌价准备。随着磁性铁基粉产品下游销售市场逐步打开,其销售价格及销量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公司在2019年末及2020年3月末分别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时,其可变现净值大于成本,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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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均未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一定差异,这主要系各公司销售产品种类、产品结构均有所差异,具有合理性。

  ③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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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1-3月的存货周转天数=90/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32.50天、36.77天、53.40天及84.29天,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年度,存货周转天数相对较长,主要系半成品氟钛硼酸及氟硼酸钾期末库存量大幅增加,导致年末存货余额较大所致。2020年1-3月,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期末平均存货账面价值增加及受新冠疫情推迟复工影响当期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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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维持在同行业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公司执行了成熟、高效的生产模式及存货管理制度,各个环节均按照要求有序进行;其次,公司主营产品收入贡献突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具备规模化生产及高品质产品供应能力,可满足下游市场客户对产品供应持续性、稳定性的诉求;再次,公司凭借着多年行业内从业经验,可依据当期整体宏观经济发展、行业环境变动及自身情况,及时主动调整生产节奏,有效保证产品供应能力的同时减少存货滞留情况,合理有效降低库存,减少经营资金占用。

  ④公司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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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97.27%、97.30%、99.31%及99.53%,存货周转情况保持良好,整体库龄相对较短。

  ⑤存货期后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期后3个月的营业成本与存货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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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期后3个月的营业成本与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87、2.05、1.01,存货期后周转情况良好。

  (4)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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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6,825.51万元、30,832.10万元、16,181.95万元及23,722.9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7.47%、32.38%、18.19%及25.33%。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

  报告期内前三个年度,公司货币资金逐年递减,主要系公司银行存款金额减少所致。公司于2017年8月上市以来,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细分市场龙头地位及保障销售业绩的持续提升,公司一方面积极向上游产业链进行延伸,扩大资源优势,增强产品竞争实力,另一方面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战略布局的推进,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增加,研发费用逐年增加,对资金需求亦相对较高,相应银行存款金额有所减少。 2020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有所增加,主要系银行存款同比大幅增加,当期新增借款15,000万元所致。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采购款项。报告期内各期末,预付款项分别为116.77万元、234.91万元、1,130.95万元及1,341.4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2%、0.25%、1.27%及1.43%,占比很小。 2018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同比变动较小。2019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896.04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预付北方铝业铝锭采购款935.93万元所致。2020年3月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210.46万元,主要系预付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款、预付专利年费及其代理费所致。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均在1年以内,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也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88.78万元、200.37万元、115.39万元及75.1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0%、0.21%、0.13%及0.08%,占比较小。主要由土地项目借款、土地交易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构成。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73.03万元、3,260.30万元、4,771.61万元及4,519.10万元。2017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相对较小,主要为上市中介费、增值税进项留抵等。2018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2,987.27万元,主要系当期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及新增预交土地出让金所致。2019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增加1,511.31万元,主要系当期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同比增加所致。2020年3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当期增值税进项留抵金额同比减少252.51万元。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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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组成,三者合计占比分别为95.39%、88.02%、95.96%及95.50%。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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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为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为生产经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7.87%、60.82%、67.77%及66.02%。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3月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金额均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所投资建设“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镁合金生产建设工程”、“钛基合金项目”、“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或全部工程建成,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1,085.30万元、14,763.02万元、21,042.09万元及23,337.23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7.95%、15.24%、17.04%及18.58%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状况良好,均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等。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914.77万元、11.583.45万元、13,773.53万元及13,691.14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58%、11.96%、11.16%及10.90%。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144.32万元、8,193.17万元、1,084.54万元及1,543.25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7%、8.46%、0.88%及1.23%,主要系公司为实现产品增产扩能及优化产品结构等战略布局,投资建设项目较多,项目建设所预付工程款项及设备款项相应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349.13万元、457.11万元、695.94万元及765.45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7%、0.47%、0.56%及0.61%,占比很小。主要为装修工程、工业园区电缆费用、燃气安装工程费等相关待摊费用。

  (二)负债构成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8,169.32万元、50,936.75万元、61,852.56万元及67,662.38万元,负债总额随销售规模扩大而增加。

  从负债整体结构来看,流动负债为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而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交税费构成,报告期内各期末四者合计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80.07%、82.15%、89.40%及77.28%,其中,2020年3月末,因公司新增长期借款10,000万元,使得流动负债金额占比有所下降。

  2、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2018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4,000万元,主要系偿还到期保证借款11,000万元和新增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7,000万元所致。2019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7,000万元,主要系偿还到期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11,000万元和新增信用借款18,000万元所致。2020年1-3月,公司偿还到期信用借款6,000万元及新增信用借款6,000万元。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资金需求压力,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充分利用商业信用加快资金周转。报告期内,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所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主要由当期可用于背书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回款金额、实际采购需求情况等因素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规模较小,主要系日常各项采购支出多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所致。报告期内,按账龄划分的各期末应付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从上表可知,公司期末应付账款账龄绝大多数在1年以内,主要为尚在信用结算期内的原材料采购款、物流运输及工程款项。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款项。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88.57万元、3,315.08万元、1,311.12万元及138.6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38%、7.12%、2.27%及0.26%。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利及投资款。 2018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17年末增加3,226.51万元,主要系应付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款2,071.42万元及应支付股东股利1,160.75万元所致。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18年末减少2,003.96万元,主要系支付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款2,071.42万元所致。2020年3月末,其他应付款较2019年末减少1,172.47万元,主要系当期支付完毕应付股东股利款1,160.75万元。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构成。

  3、非流动负债分析

  (1)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取得的科研项目补助所形成的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自主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各项关键技术、设备及新产品的研发,力求突破现有生产技术水平,以更节能环保、高效地生产方式取得更优质产品,且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范围。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政府部门所提供的多个科研项目补助,为公司科研技术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

  (2)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2017年末、2018年及2019年末公司无长期借款。2020年3月末,公司为支持业务开展,当期新增长期借款10,000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质量较好,总体偿债能力表现较强。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维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品质和及时供货能力深受市场认可,公司执行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存货资金占用成本较低所致;同时,公司速动比率亦维持较高水平,反映出速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好,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整体较强。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通过自身盈利能够满足部分运营资金需求,同时公司执行科学的票据管理制度,通过增加银行承兑汇票转移支付比例,从而提高票据周转效率及减低资金占用成本所致。但由于公司主要可变现资产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短期无法通过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固定资产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及扩大业务规模,因此需要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取项目建设资金以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较为稳定,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达到99.76%、99.65%、99.59%及99.49%,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受托加工各类铝合金所收取的加工费,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以下主要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相关信息分析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及变化分析

  (1)按产品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铝晶粒细化剂产品销售,其收入占比分别为91.80%、87.96%、88.62%及91.25%。公司凭借着领先的制造技术、先进装备和全产业链资源优势,所生产出的高品质铝晶粒细化剂深受下游企业认可,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加,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其他产品的收入规模总体较小,对主营业务收入贡献较少,产品主要包括萤石精粉、铝中间合金、磁性铁基粉等。

  (2)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区域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中地区和华东地区,与公司下游市场企业区域分布具有直接关系。公司下游企业主要为铝材制造及加工企业,该类企业一般集中分布在铝土矿及电力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的销售区域分布将继续保持稳定。

  (3)按季节性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个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变化差异不大。受春节假期影响,下游企业在第一季度的产量会有所下降,但为有效保障市场需求及确保及时供货,通常会选择在第四季度加大产量,下游企业的生产季度安排会影响到公司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销售量。因此,公司第一季度的销售量明显低于其他季度,符合实际情况。

  (4)按销售模式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一直以来采用“直销+经销”销售模式,以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和辐射区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直销模式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4.43%、65.73%、62.30%及55.65%,销售结构相对稳定。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其成本不仅与当期收入规模相关,亦受到当期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能源动力,成本结构相对稳定。其中,直接材料为主要组成部分,各期占比分别为86.24%、85.13%、84.63%及79.05%,2020年1-3月,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因延迟开工导致当期制造费用占比增加所致。公司生产用的直接材料包括铝锭、无水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和硼砂等。其中,铝锭耗用成本在直接材料中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平均占比为66.20%。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能源动力成本规模均主要随着铝晶粒细化剂销量增长而增长,保持良好的匹配性。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毛利及其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为公司盈利主要来源,该产品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94.29%、80.37%、80.91%及85.5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51%、20.58%、20.85%及15.78%,毛利率有所波动。其中,铝晶粒细化剂作为销售规模占比最大的产品,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最大。

  报告期内,铝晶粒细化剂的毛利率分别为22.09%、18.80%、19.04%及14.80%,呈现一定波动。2018年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3.29%,主要系原材料无水氢氟酸的价格继续大幅上涨,且当期因部分在建工程转固并开始计提折旧,使得分摊入产品的制造费用相应增加,导致当期成本增加较多所致。2019年铝晶粒细化剂毛利率较2018年增加0.24%,主要系当期原材料无水氢氟酸及铝锭价格均有所回落,使得当期产品成本下降所致。2020年1-3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上下游企业均存在延迟复工情况,停工期间公司亦无法正常进行销售活动,因制造费用仍持续摊入产品成本中,从而导致当期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氟铝酸钾的毛利率分别为4.94%、28.75%、32.71%及29.01%,波动幅度较大。2018年、2019年毛利率同比增加,均主要系下游市场开始回暖,氟铝酸钾的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所致。2020年1-3月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采取停工停产措施使得氟铝酸钾产品成本上涨较多所致。

  3、同行业毛利率比较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如下: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未披露相关产品毛利率。

  铝中间合金为铝加工添加剂产品中铝锶合金、铝锆合金、铝铁合金、铝钛合金、铝硼合金、铝磷合金、铝锂合金等合金的统称,根据下游铝合金产品不同应用领域,在制造加工过程中添加不同铝中间合金,从而满足相应性能要求。各中间合金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主要受到具体产品种类、产品品质技术参数两方面的影响,呈现出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铝晶粒细化剂毛利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更高,主要原因为:①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收入中平均90%左右均来源于铝晶粒细化剂销售,而同行业上市公司所销售产品种类相对多元化,铝晶粒细化剂并非为主业经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总体较小。②公司深耕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凭借着良好企业形象和高品质产品供应能力,占据同行业较大市场份额及市场影响力,品牌附加值高;③公司持续专注自主创新及技术研发,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48项,主要核心技术21项。凭借领先生产制造技术、先进设备及铝晶粒细化剂全产链资源优势,具备高效化、规模化制造出高品质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生产能力,稳定的产品品质和高效的供货能力使得发行人具备相当的市场竞争优势,这也促使公司铝晶粒细化剂产品售价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④公司铝晶粒细化剂产销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规模化生产优势,使得公司铝晶粒细化剂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9,220.39万元、10,498.35万元、11,657.60万元及2,316.6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4%、9.54%、11.27%及12.79%,总体相对稳定。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汽车及运输费、职工薪酬及差旅费等。销售费用分别为2,379.92万元、2,829.80万元、2,585.84万元及356.9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6%、2.57%、2.50%及1.97%,占比相对稳定。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咨询及律师费、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招待费等。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分别为2,621.50万元、2,613.49万元、3,692.77万元及757.6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0%、2.38%、3.57%及4.18%,总体维持相对稳定状态。其中,2019年管理费用同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洛阳新星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成投产,所配备员工人数相应增加;同时,洛阳新星各部门在生产正式运营后所领用日常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亦相应增加。2020年1-3月,因延迟复工导致当期固定资产折旧占比有所增加。

  3、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原材料、职工薪酬及固定资产折旧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不断研发新产品或对已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导致研发费用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40.00万元、222.86万元、537.45万元及304.08万元,呈现一定波动。其中,2018年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2017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取得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使得当期财务费用有所下降所致。

  5、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分析如下: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维持平稳,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当。

  (五)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5.08万元、9.64万元、9.17万元及6.28万元。2017年5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做出相应调整,将其在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进行列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及2020年1-3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1)2017年度

  单位:万元

  ■

  (2)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3)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4)2020年1-3月

  单位:万元

  ■

  2、营业外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75.29万元、20.33万元、19.34万元及1.40万元。其中,2017年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罚款所致。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注1: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含税);

  注2:假设2019年度销售产品增值税率为1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结算中,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占比相对较高,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不匹配,销售收现比率总体偏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利率行情,将所收到来自客户的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直接背书给供应商,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亦不匹配,从而最终导致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率差异较大。

  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439.01万元、13,258.42万元、-6,543.93万元及386.46万元。其中2017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幅度较大。2017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5,439.01万元,主要系当期公司整体销售规模大幅增加,销售收入相应增长,但销售收入主要以票据进行结算,销售收现比率较2016年由0.54下降为0.49;与此同时,因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获得募集资金并置换前期已垫付募投项目资金,使得公司现金流相对比较充足,为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资金成本,当期以现金方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比例大幅增加所致。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543.9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率减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率增加所致。2020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86.46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现比率较高,而受新冠疫情延迟开工影响,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88.67万元、-14,333.48万元、-15,603.73万元及-1,246.16万元,呈现逐步增长趋势。这主要系公司投资生产经营所必需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购买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研发改良、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新建生产线等产生的支出所致。公司一直以来都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大研发力度以提升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同时加快研发新产品,在巩固和扩大已有产品市场份额基础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551.27万元、-6,539.19万元、4,398.22万元及8,500.69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外部借款及发行股票取得的现金。公司根据各年度实际资金需求及财务状况,合理安排筹资规模,取得借款并按约定偿还款项。同时,各年度支付股东股利导致部分现金流出。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相对较大,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088.67万元、13,835.08万元、13,106.48万元及1,246.16万元,主要用于围绕主业进行的“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和“洛阳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无硅氟钛生产项目”等项目投入及机器设备改良、生产线改造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17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3、公司自2017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4、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5、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董事会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9月19日财务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6、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7、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8、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1、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重大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事项。

  3、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其他或有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一)对公司采购活动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为铝晶粒细化剂,原材料包括铝锭、无水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和硼砂等。报告期内,公司铝锭采购金额占比均超过65%,为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铝锭为大宗通用商品,其供需市场属充分、自由竞争市场,供货渠道顺畅,供货较为充足,可及时保障生产所需,疫情期间铝锭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有小幅下降。因此,本次疫情对公司业务采购活动的总体影响相对较小。

  (二)对公司生产活动的影响

  受疫情影响,公司春节复工时间较以前年度有所延后,为尽快推动复产复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科学疫情防控措施,比如对员工出行情况进行实时统计、组织防疫知识学习、充分准备疫情防护物资等。公司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安全有序地组织复工生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各部门已全面恢复运转,整体生产及内部运营基本恢复正常。因此,本次疫情对公司生产活动的影响可控。

  (三)对公司销售活动及业绩的影响

  1、对公司销售活动的影响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及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与2019年第一季度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

  注: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由上表可知,受新冠疫情影响,从短期来看,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因延迟复工,核心产品铝晶粒细化剂产量同比下滑28.51%;铝晶粒细化剂销量亦同比减少24.03%,导致公司营业收入相应减少,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但根据以往销售惯例,第一季度因包含春节假期,属于全年销售淡季,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占全年收入平均占比仅为20%左右,因而从对公司未来全年销售业绩来看,影响程度相对有限。

  2、对公司在手订单的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后各行业均存在延迟复工情况,下游客户因无法正常安排生产,对铝晶粒细化剂产品需求相应减少,使得2020年第一季度末铝晶粒细化剂在手订单同比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

  由上表可知,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在手订单同比下降13.08%,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短期在手订单量减少。

  (四)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1、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下游产业发展

  (下转B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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