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损失事项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对大湖股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明予以监管关注
8月1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明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大湖股份有关重大损失事项披露不及时,存在明显滞后。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相关规定。另经核实,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1,765.98万元、基数较低,2018年度每股收益仅为0.03元;且上述三项损失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63%、6.27%、26.82%。据此,可酌情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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