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0年08月08日 01:25 证券日报

原标题: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95

  债券代码:128086         债券简称:国轩转债

  特别提示:

  1、“国轩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

  2、“国轩转债”赎回日:2020年8月28日

  3、“国轩转债”赎回价格:100.2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且当期利息含税)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9月4日

  5、“国轩转债”停止交易日:2020年8月28日。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国轩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国轩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国轩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6、“国轩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8月28日

  7、截至2020年8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国轩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国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8、“国轩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国轩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8月7日收市后,“国轩转债”收盘价为206.402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8月27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国轩转债”将按照100.2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截至2020年8月7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8月27日(赎回登记日)仅有14个交易日,特别提醒“国轩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国轩高科;股票代码:002074)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8月5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国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19元/股的125%,已经触发《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国轩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国轩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并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国轩转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85,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2号”文同意,公司1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轩转债”,债券代码“12808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国轩转债”自2020年6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国轩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21元/股。因公司2020年2月办理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国轩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2月28日从12.21元/股调整为12.19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国轩高科;股票代码:002074)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8月5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国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19元/股的125%(即15.24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国轩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8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4%;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19年12月1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8月2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55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4%×255/365=0.28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8=100.28元/张

  对于持有“国轩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2元;对于持有“国轩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8元;对于持有“国轩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8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国轩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8月6日至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提示性公告,通告“国轩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8月28日起,“国轩转债”停止交易。自2020年8月28日起,“国轩转债”停止转股。

  (3)2020年8月28日为“国轩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8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国轩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国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9月4日为赎回款到达“国轩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国轩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国轩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联系人:徐国宏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国轩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2020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国轩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国轩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9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7)、《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3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7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12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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