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0年08月07日 05:5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宝高科,证券代码:002106)收盘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8月4日、8月5日、8月6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26),预计2020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0万元至24,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0.88% -151.87%,该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与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数据以后续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所持本

  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

  副总经理杜小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138,41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96%)的本公司副总经理杜小华先生计划自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本公司34,603股股份(若减持股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等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4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杜小华,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截至本公告日,杜小华持有本公司138,41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96%;其中持有非高管锁定股类别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4,6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杜小华先生本次计划减持持有本公司的34,603股股份(若减持股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等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49%。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杜小华先生的持股承诺

  (1)杜小华先生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该部分股份的50%;对于其在公司2006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过程中所获转增的股份,自持有该新增股份之日起(以2006年6月2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的36个月内,不转让该新增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杜小华先生在本公司2015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中所作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莱宝高科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杜小华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目前全部股份的75%按高管锁定股予以锁定),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持股承诺,且无其他已披露的本公司持股承诺、意向。

  3、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杜小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是一致的。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杜小华先生将根据个人财务安排、资本市场变化、本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杜小华先生承诺已知悉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5月27日发布)》等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所有规定(上述证券监管规定如有修订,则依照其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3、杜小华先生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杜小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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