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8月07日 06:35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3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3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谈建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将委员钱毅先生由战略委员会调整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补选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祝珺先生、祝媛女士、谈建林先生、王跃堂先生、李东先生,其中祝珺先生为召集人委员。

  (2)提名委员会:李东先生、王跃堂先生、赵顺龙先生、祝珺先生、祝媛女士,其中李东先生为召集人委员。

  (3)审计委员会:王跃堂先生、李东先生、赵顺龙先生、谈建林先生、钱毅先生,其中王跃堂先生为召集人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顺龙先生、王跃堂先生、李东先生、祝媛女士、钱毅先生,其中赵顺龙先生为召集人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各委员会应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3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企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公司联销收入的确认有较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3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治理架构、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改善整体经营质量,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南京松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松多”)、上海松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松多”)。

  本次注销子公司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松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松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6月30日,南京松多资产总额48,832,846.55元, 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48,832,846.55元, 净利润0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情况:上海松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

  2、公司名称:上海松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姚文天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6月30日,上海松多资产总额2,845,492.67元,负债总额1,793,499.37元,净资产1,051,993.3元,净利润-152,926.57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情况: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对未开展实际业务或未达预期将会给公司带来进一步损失的项目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07 大宏立 300865 20.2
  • 08-07 芯原股份 688521 38.53
  • 08-07 格林达 603931 21.38
  • 08-07 卡倍亿 300863 18.79
  • 08-07 华光新材 688379 16.7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