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33版)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下转C35版)

(上接C33版)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下转C35版)
2020年08月07日 06: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上接C33版)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下转C35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收入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注: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月税前1万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除在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本公司以外其他单位任职。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宫殿海直接持有公司49.9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本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对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大华会计师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12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殊说明,均引自本公司经大华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二)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

  大华会计师对公司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0]000955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依据经申报会计师审核的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所示: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66.56万元、254.72万元和156.87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以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涉及股本数时以注册资本金额计。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资产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资产除外)/期末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上表中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一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五)2020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并经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核字[2020]006151号”《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以下简称“《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进行审核,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情况如下:

  注:盈利预测报告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五、盈利预测报告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20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05,70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34.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35%;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2.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35%。预计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公司基于谨慎性角度,预计全年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下降空间、期间费用预计同比小幅增长、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原因综合所致。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的经营模式与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继续巩固并提升公司大型、综合性照明工程建设能力和工程设计能力,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8年末和2019年末总资产分别较上期末增加48,226.80万元和30,770.89万元,增幅分别为54.06%和22.39%,这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总体增长所致。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67%、94.27%和92.98%。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比较大,表明公司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可变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比重高的资产结构符合照明工程行业的业务特点及公司的主要业务类型和实际经营情况:

  一方面,公司所处照明工程行业,具有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的特点。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集成服务,主要应用于文旅灯光秀和常规景观照明等景观照明工程领域,在照明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较多营运资金,随着工程项目的实施,由于从工程竣工到业主现场验收及审计决算再到实际工程款支付有时间间隔,逐渐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导致流动资产规模较大。

  另一方面,公司照明工程施工业务所需的大型施工设备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而施工业务中前期开发、工程施工、后期维护等阶段用到的办公用房及员工宿舍也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导致公司的非流动资产规模占比较小,公司整体资产结构呈现轻资产的特点。

  2、负债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的构成情况及占比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总负债规模总体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2,433.60万元、77,538.22万元和77,375.00万元。

  2018年末,公司总负债规模较上期末增加25,104.62万元,增幅为47.88%。公司负债总体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材料款、劳务款等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相应增加,此外由于公司在项目前期需要垫付大量营运资金,为解决资金链流动性问题,在报告期内公司增加较多银行借款。2019年末,公司总负债水平与2018年末基本持平。总体上,公司的负债水平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相符。

  从负债结构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28%、99.97%和99.97%。负债结构与资产结构的流动性基本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债项目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流动负债等。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的总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和99.98%,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8,694.78万元、115,943.15万元和104,368.92万元,营业收入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其中,2018年和2019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30.72%和-9.98%。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原因是:

  (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极大地促进了照明工程行业的发展。城市照明工程已不局限于改善居住和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正逐渐发展成为展现城市形象风貌、人文历史、文明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促进了“夜游经济”和夜间消费的发展,体现了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近年来,在“夜游经济”概念兴起的背景下,对城市景观照明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表现为由传统单一、静态的常规照明工程逐渐拓展升级出能够提供视听复合型体验的文旅灯光秀。作为国内照明工程行业知名的企业之一,在行业持续发展、前进的大背景下,公司深耕文旅灯光秀等相关领域,实现进一步做大做强。

  (2)公司已取得我国照明工程行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水景喷泉设计施工甲壹级资质等,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照明工程施工和设计业务。公司依靠施工、设计一体化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个性化的照明工程全套服务,有利于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打造精品工程。公司依靠多年的不断努力形成了竞争优势,公司自身的硬实力是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重要保障。

  (3)近年来,公司陆续完成多项大型或超大型的文旅灯光秀代表性项目,跨地区项目经验逐渐丰富,成果取得了客户及业主方的认可,市场反响明显,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行业地位迅速提升。这为公司与老客户的后续合作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为在各地区承接新的业务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使得公司能够获取的项目更优质,进而促进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相较2018年度略有下滑,主要原因系:(1)2019年营业收入下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波动;(2)公司主要业务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取得,单个项目最终是否中标具有一定偶然性;(3)2019年度部分在施项目的进度未达预期。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发行人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水平。

  (2)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发生营业成本分别为60,083.53万元、70,756.72万元和61,405.09万元。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增加,公司的营业成本也相应增加,且其增长趋势和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较2017年度增长30.72%和17.76%,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较2018年度下降9.98%和13.22%。

  (3)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总体增长,期间费用也相应增加。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的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2,223.05万元、15,819.99万元和16,640.16万元。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上升。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8%、13.64%和15.94%。

  2018年度期间费用率与2017年度基本保持一致,2019年度期间费用率相较2018年度上升主要系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增加所致。其中销售费用率增加主要系: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销售相关人员员工人数增加,导致销售费用中工资薪金占营业收入比例(下同,简称“占比”)增加;②2019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大型景观照明工程中文旅灯光秀项目的开发力度,提高了市场运营成本,导致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占比增加;③2019年度,公司加大投标项目数量,导致销售费用中投标服务费金额及占比增加。管理费用率增加主要系: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管理相关人员员工人数增加,导致管理费用中工资薪金占比增加;②2018年下半年,公司先后成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租赁房屋,导致2019年度管理费用中房租水电费金额和占比增加;③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差旅费占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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