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8月07日 02:07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0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8月06日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8月06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8月0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798,234,3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794,506,2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4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28,1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0%。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4,340,7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12,6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28,1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340,7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340,7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340,7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340,7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340,7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340,7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8,234,3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340,76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和李紫薇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07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0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7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6.04元/股,回购数量为6万股。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08月0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74,479,620股减少至1,074,419,6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74,479,620元变更为人民币1,074,419,6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9月20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瑜琦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传真号码:028-67250553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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