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年08月05日 02:2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司”)于 2020年8月4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已与公司合作长达十年,在2019年审计服务合同到期后,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经与立信事务所沟通,决定2020年将不再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对公司长期以来的信任表示感谢,对公司改聘事务所的决定表示理解,并保证积极配合相关的交接工作。公司对立信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执行事务合伙人:郝树平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营业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选择自主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进行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郝树平先生,从业人员663人,合伙人38人,注册会计师38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约266位,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事务所2019年收入共计363,231,366.46元,净资产为29,603,172.54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12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1,106.7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55,266,434.56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4,000,000.00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诚信状况良好。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

  6.项目组成员

  ■

  ●质量负责人: 滕友平,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2005年起开始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负责人,现为中审亚太质控部高级经理,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相关人员可保持审计独立性,且无失信记录情况。

  7.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年报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议定审计费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进行财务及内控审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管理层向我们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公司已事先向我们提供了充足的信息和资料,我们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 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可和同意公司的决定。

  公司改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聘任期一年,同意报请董事会审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流程

  2020 年8月4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亦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美达股份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长达十年,2019年审计服务合同到期后,为保证审计的独立性,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关于新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公司已事先向我们提供了充足的信息和资料,我们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 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可和同意公司的决定。

  根据公司财务部建议,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综合评估,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总费用80万元。报请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

  杨兴旺、陈玉宇、杨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通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2020年8月4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九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任监事三人均出席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资格和专业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其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0日14:30开始。

  (二)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8月20日9:15-2020年8月20日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8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披露情况: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2020年8月4日披露的《美达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3)为便于会务组织,请于2020年8月18日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8月20日14:00-14:2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3091、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0782@163.com

  联系人:李晓楠 刘庆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九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九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为“美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0年8月20日举行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0年8月18日下午17:00时之前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11号美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八名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关于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期限较长,为确保审计独立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总费用为80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在北京、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事务所拥有员工66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80人,曾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丰富。中审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请参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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