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31日 05:5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0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张楠女士

  6、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55,834,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22,503,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91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3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2,334,5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1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03,2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3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康宝华先生、陈光伟先生、王延邦先生、闫凌宇先生、毛鹤同先生、王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康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2选举陈光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6,791,16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291,000股。

  1.03选举王延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4选举闫凌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5选举毛鹤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1.06选举王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张广宁先生、袁知柱先生、黄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张广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2.02选举袁知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2.03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0,56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064,297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杨建刚先生、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佳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杨建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3.02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5,794,4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294,297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电话、口头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不再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康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康宝华(主席)、张广宁(委员)、黄鹏(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袁知柱(主席、会计专业人士)、王昊(委员)、黄鹏(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黄鹏(主席)、陈光伟(委员)、袁知柱(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广宁(主席)、陈光伟(委员)、袁知柱(委员)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陈光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生产运营、各模块经营管理等工作;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丛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国际市场运营;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孙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国内市场运营;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维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管理等工作;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谢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资本运营等工作。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靳翎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电话、口头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杨建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监事会逐项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不再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建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康宝华先生(董事长)、陈光伟先生、王延邦先生、闫凌宇先生、毛鹤同先生、王昊先生;

  2、独立董事:张广宁先生、袁知柱先生、黄鹏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康宝华(主席)、张广宁(委员)、黄鹏(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袁知柱(主席、会计专业人士)、王昊(委员)、黄鹏(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黄鹏(主席)、陈光伟(委员)、袁知柱(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广宁(主席)、陈光伟(委员)、袁知柱(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建刚(监事会主席)、王剑峰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李佳新女士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陈光伟先生

  2、副总经理:孙鹏飞先生、丛峻先生

  3、财务总监:王维龙先生

  4、董事会秘书:谢刚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孙琦女士

  6、内部审计负责人:靳翎女士

  7、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张楠女士、谷云松先生、郑艳文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闫凌宇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2、独立董事吴粒女士、哈刚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3、非职工代表监事孙鹏飞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主席职务;非职工代表监事靳翎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4、职工代表监事赵明强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5、谷云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张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艳文先生、吴粒女士、哈刚先生、靳翎女士、赵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楠女士持有公司115,830股股份,谷云松先生持有公司22,000股股份,张楠女士、谷云松先生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康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70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康宝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于1970年9月至1973年12月在沈阳6941机械厂工作;1973年12月至1989年6月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工作;1989年6月至1992年11月任沈阳强风集团公司董事长;1992年11月至今任沈阳远大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9月创立沈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林特”),自博林特设立至2005年10月任博林特执行董事;2005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博林特董事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康宝华先生通过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0,211,824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268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陈光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职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沈阳铝材厂、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公司,曾任计划调度中心部长、总计划、生产厂长、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2010年9月至今任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陈光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8,63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闫凌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毕业,工学硕士。2007年4月,就职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担任风力发电事业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2009年起任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1月担任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担任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总裁;承担过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AP1000核主泵变频器、CAP1400核主泵变频器的开发等工作;荣获过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铁西区劳动模范等荣誉,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闫凌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4、毛鹤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电梯设计员、主任工程师、安全技术部部长、产品终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董事。

  截止目前,毛鹤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28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王延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加入公司,曾任调试员、江苏分公司维保经理、华东区域维保经理、安装维保公司总经理、生产运营系统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济师、董事。

  截止目前,王延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6、王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于2002年获得吉林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主修会计,2007年加入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北方区域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及执行董事,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张广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辽宁省证券登记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总经理,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广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广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袁知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9年入职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曾任会计系讲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袁知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知柱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黄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黄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附件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杨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2年5月加入公司,曾任设计员、市场技术支持、投产部部长、售后经理、东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安装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催款清欠中心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杨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王剑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任职于哈尔滨汽轮机厂,2007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工艺员、工艺组长、工艺部长,2015年于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任职现场持续改善部经理,2016年曾任公司工业工程部总工程师,现任沈阳远大农机配件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王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佳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8年加入公司,曾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李佳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附件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光伟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详见附件1董事简历。

  2、孙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就职于辽宁人民广播电台。2002年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部长,企划部部长,企划发展宣传中心总监,组织人事与企划管理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国内市场运营副总裁、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孙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丛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 2002年获得英国比德福德大学Universit Of Bedfordshire市场营销管理专业硕士,1997年7月-2000年7月任沈阳天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市场营销管理部部长;2002年9月-2003年7月任英国伯明翰市政府SellyOak地区民政办公室行政助理;2003年12月曾任公司国际贸易部销售经理;商贸公司副总裁;远大智能全球运营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丛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9,7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4、王维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成本会计,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先后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西子航空产业有限公司任职会计主管和成本会计,2015年12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成本会计、会计主管,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王维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谢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2012年6月通过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资格考试,2011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7月至2018年6月在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职务。2018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第三届董事会董秘职务、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谢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就职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3年4月起就职于公司证券部,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7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孙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靳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沈阳大学工业会计专业毕业。1997年2月,就职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1年1月起任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止目前,靳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聘任

  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孙鹏飞先生于2018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30日,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孙鹏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鹏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股,孙鹏飞先生离任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声明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03 凯赛生物 688065 133.45
  • 08-03 奥海科技 002993 26.88
  • 07-31 仕佳光子 688313 10.82
  • 07-31 宏柏新材 605366 9.98
  • 07-31 康希诺 688185 209.71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