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经开 公告编号:2020-06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 21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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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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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育颉、邹忠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方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经开 公告编号:临2020-06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2020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7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706,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08,597,058.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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