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23日 01:2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程宗玉、牛来保、徐建平、端木梓榕)。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鹏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文旅夜游项目合同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文旅夜游一期项目有关事项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文旅夜游项目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营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5,360万元人民币与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营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营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敞口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平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文旅夜游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签署合同概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全资子公司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话神游”、“乙方”)拟与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都国际”、“丙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就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文旅夜游一期项目有关事项签署相关合同。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潍坊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央子街道未来大厦

  与名家汇关系: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乙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经时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一幢22层2201内2204、2205、2206单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旅游信息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影放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名家汇关系:大话神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丙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海英

  成立日期:2009年3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浦区联民路1881号1幢3层B区330室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设备系统集成工程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矿产品(除专控),企业管理咨询,科学技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设计制作代理广告,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名家汇关系: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区文旅夜游一期项目

  2、项目地点:白浪河帆船基地到滨海码头段、文昌湖

  3、项目建设内容:“鸢都传奇”舞台光影秀、“海上明月”摩天轮灯光秀、“北海号”游船、星光美食荟、方舟酒店水舞秀、白浪河沿岸夜景塑造提升、文昌湖夜景提升等。

  4、合作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甲方授权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甲方,与乙方、丙方共同出资,在潍坊市滨海区新设立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中由项目公司投资部分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和资产维护等实施工作,项目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投资金额: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其中项目公司拟投资约1.6亿元,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约0.6亿元),

  6、一期项目建设期:“北海号”游船、“鸢都传奇”舞台光影秀于2021年4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逐步投入运营,其它部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并逐步投入运营。

  7、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全部投入运营之日起15年。

  (二)运营回报机制

  1、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由项目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管理,项目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取运营收益。

  2、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质保、维护、维修工作,日常运营纳入项目公司统一管理,运营收益归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3、项目公司申请,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公司与项目运营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白浪河游船游线经营权、项目建设范围内广告经营权、帆船码头部分架空层房屋使用权、项目建设范围内公共市政用地和市政公园改造和经营权等。

  4、项目合作期限到期且不再延长合作期限时,项目公司清算后,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偿移交给滨海旅游集团。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用地土地平整,并将项目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线缆、排污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至项目周边。

  2、协助乙方、丙方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消防、规划、建设等手续,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3、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广告经营权、游线经营权等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的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5、协助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申报国家级夜间经济示范区,并争取相关国家级优惠政策。

  6、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落实乙方、丙方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乙、丙方责任与义务

  1、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日内,乙方、丙方与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申请在甲方辖区内办理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乙方、丙方及项目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

  3、项目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标准及相关的标准要求。

  4、乙方、丙方及所设立企业需改变或调整建设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布局,经甲方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2、若乙方、丙方违约,甲方视具体情形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经解除,乙方、丙方应在30日内将场地恢复原状,甲方有权处置地面附着物。如乙丙方不能恢复原状,甲方有权在一个月内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单位将场地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所导致的投入和损失由乙丙方承担。

  (六)合同终止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互不向对方主张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1、若合同顺利履行,有利于推进公司文旅夜游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产生积极影响。

  2、拟签署该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二)存在的风险

  1、部分项目建设期较短,可能存在不能按时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履约风险;

  2、本合同所涉及项目公司投资约1.6亿元,项目运营周期较长,项目收益受旅游市场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签订的合同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营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营公司的议案》,因实施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文旅夜游一期项目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话神游”、“乙方”)拟投资5,360万元人民币与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旅游”、“甲方”)及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都国际”、“丙方”)共同设立潍坊滨海大话神游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称,该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合营公司”)。该合营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话神游占股权比例为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该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大话神游

  公司名称: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经时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一幢22层2201内2204、2205、2206单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旅游信息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影放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名家汇关系:大话神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滨海旅游

  公司名称: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友勤

  成立时间:2013年6月7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7楼712室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许可产品);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销售;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设备、酒店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潍坊滨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名家汇关系: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英都国际

  公司名称: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海英

  成立日期:2009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浦区联民路1881号1幢3层B区330室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设备系统集成工程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矿产品(除专控),企业管理咨询,科学技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设计制作代理广告,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宋海英持股87%,王政维持股10%,黄海荣持股3%。

  与名家汇关系:英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营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营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潍坊滨海大话神游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称,该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合资公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缴付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方缴付600万元、乙方缴付1,340万元、丙方缴付60万元;其余6,000万元,按照项目开发进度分期到位。)

  3、股权结构:大话神游认缴出资5,360万元,占股权比例67%;滨海旅游认缴出资2,400万元,占股权比例30%;英都国际认缴出资240万元,占股权比例3%。

  4、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5、经营范围: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营公司的管理架构

  1、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每届任期3年,其中:甲方推荐两名董事,乙方推荐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乙方、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会计由甲方推荐,董事会任命。

  2、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人员组成,每届任期 3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派遣一名监事,甲方派遣的监事任监事会主席。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设立合营公司是为了落实大话神游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文旅夜游合作项目,是大话神游在文旅夜游业务上的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公司文旅夜游业务的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所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随着合营公司的设立,公司将面临管理模式、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及内部控制等方面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降低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照明”)为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永麒照明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一年,其中敞口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开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具体各授信品种项下每笔业务的期限以每笔业务项下的借款借据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为准)。公司拟为永麒照明的上述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及永麒照明法定代表人姚勇先生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同意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23日

  3、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6号1幢1号1601-1室

  4、法定代表人:姚勇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照明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导视规划;照明工程施工、安装及设计;照明技术的研发;环境导视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智能化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太阳能光伏系统、LED照明器材及控制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制造、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照明器材、音响及智能化设备的批发、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及反担保情况

  为支持永麒照明的发展,公司为永麒照明向广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及永麒照明法定代表人姚勇先生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同意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永麒照明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永麒照明经营发展的需要。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及永麒照明法定代表人姚勇先生为该笔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同意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麒照明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永麒照明的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同意本次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的顺利开展及其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6,36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44%;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805.71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8%;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基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基金”)存在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一审法院”)提起诉讼,随后,南方基金、博时基金提出了反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2019年4月4日,公司收到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0304民初17357号,一审法院就公司与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应退还公司款项共计5,105,944.3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并向公司支付工程款280,830.0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被告南方基金、博时基金不服福田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二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18318号。二审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驳回南方基金、博时基金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终审判决结果,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1831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27 华达新材 605158 --
  • 07-27 高测股份 688556 --
  • 07-23 晨光新材 605399 13.16
  • 07-23 赛科希德 688338 50.35
  • 07-23 宝明科技 002992 22.35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