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的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的公告
2020年07月17日 06:0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 ST南化       编号:临2020-18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11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受让资产处置已全部完成。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化集团受让资产合计评估值(即受让价)97,668,360.00元,至2019年末,南化集团已完成该受让资产的处置,处置收入60,309,771.85元,处置收益-37,358,588.15元。根据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该损失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

  ●公司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确认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影响。

  一、资产转让协议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拟将所拥有的涉及停产搬迁的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南化集团。(详见《公司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25号)

  2015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转让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本次拟资产转让价格为9,766.84万元。2015年11月25日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并于2015年12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第八条特别约定:南化集团对其受让标的资产的处置情况单独建账。如已处置资产获得的收益超过该已处置资产的合计评估值的,超过部分由南化集团补偿给公司;如已处置资产获得的收益低于该已处置资产的合计评估值的,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详见《公司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15-29号)

  二、资产转让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化集团受让资产处置已全部完成。根据2015年11月25日公司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公司与南化集团共同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南化集团已处置受让资产收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化集团受让资产合计评估值(即受让价)97,668,360.00元,至2019年末,南化集团已完成该受让资产的处置,处置收入60,309,771.85元,处置收益-37,358,588.15元。根据公司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已处置资产获得的收益低于该已处置资产的合计评估值的,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该损失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确认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影响。

  四、备查文件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涉及的受让方资产处置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9-00014号)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 ST南化       编号:临2020-19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11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的公司搬迁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已经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南宁市土地收储中心的验收。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化股份应承担的土壤治理修费用201,261,463.27元,已超过南化股份向南化集团支付金额179,474,130.60元,超过部分的金额为21,787,332.67元。根据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的特别约定,超过部分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

  ●公司与南化集团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关于土壤治理与修复事项的完成,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影响。

  一、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将涉及搬迁的资产转让给南化集团,并将公司搬迁涉及土地收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须由公司承担的义务(包括土地整理(包括拆迁、清场、环境治理)、土壤功能恢复等)转让给南化集团,尚未完成的整体搬迁工作,全部由南化集团承接完成。同时,将上述合同涉及的部分权利一并转让给南化集团。2015年11月25日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根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南化股份向南化集团支付土地修复费用179,474,130.60元,且根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如南化集团完成南化股份收购地块土地修复实际支付的费用低于179,474,130.60元的,差额部分由南化集团退还给南化股份;如超过179,474,130.60元的,超过部分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详见《公司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30号)

  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搬迁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已经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南宁市土地收储中心的验收。

  根据2015年11月25日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公司与南化集团共同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涉及的公司搬迁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两公司搬迁地块土壤治理修复总费用为298,604,419.18元,南化股份应承担土壤治理修复费用201,261,463.27元,其中主体修复费用180,777,600.00元,其他合同费用20,428,643.38元,其他零星费用55,219.89元;南化集团应承担土壤治理修复费用97,344,055.91元,其中主体修复费用85,223,500.00元,其他合同费用12,094,522.28元,其他零星费用26,033.63元。

  南化股份应承担的土壤治理修费用201,261,463.27元,已超过南化股份向南化集团支付金额179,474,130.60元,超过部分的金额为21,787,332.67元。根据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的特别约定,超过部分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关于土壤治理与修复事项的完成,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影响。

  四、备查文件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涉及的土壤治理修复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9-00013号)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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