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2020年07月15日 06:0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相关事宜。

  1、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采取通讯方式(包括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3、纸质投票时间、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1)纸质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3 日9:30起,至2020 年8月21日15: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纸质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客户服务部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电话:400-888-0001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s://vote.sseinfo.com)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0年7 月23日起,至2020 年8月21日

  (3)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交易日9:15-15:00

  5、会议计票日:2020年8月24日。

  6、鉴于本基金及本基金的联接基金(即“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仅可通过纸质投票方式参与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上述议案见2020 年7 月15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三、持有人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持有人根据其所持份额的表决权通过纸质投票、网络投票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网络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同一持有人根据其所持份额的表决权通过网络投票多次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账户可通过或授权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进行网络投票,应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账户也可通过纸质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账户通过纸质投票、网络投票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网络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客户仅可通过纸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20日,即在2020年7月20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及联接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及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享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五、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的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样本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uatai-pb.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鉴,下文所称“公章”亦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六、纸质投票的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六、纸质投票的授权(三)授权方式 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0年7月23日9:30起,至2020年8月21日15: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客户服务部),并建议在信封表面注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本部分所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网络投票的投票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0年7 月23 日起,至2020 年8月21日,在每个交易日9:15-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首次投票前,持有人需要参照平台提示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认证。

  2、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应当对本持有人大会表决议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可以通过任一持有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证券账户下的持有份额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通过多个持有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证券账户下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如需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基金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需事先联系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0720275。

  5、本部分所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仅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六、纸质投票的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进行纸质或网络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纸质投票。本部分所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或联接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其他新增的受托人名单。

  (三)授权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向他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uatai-pb.com)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①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②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

  纸面授权文件应与表决票一同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规定的地址,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在授权截止时间前至基金管理人的柜台办理授权,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将其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送交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与表决票的寄送相同。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业务时,直销柜台将为投资者提供纸面方式授权的服务。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交易时,不论投资者是否授权或选择何种授权方式进行投票,均不影响交易的进行。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3、对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30至2020年8月21日13时。将纸面授权委托书寄送或专人送达给基金管理人指定地址的,授权时间和有效性判断均以收到纸面授权委托书时间为准。

  七、会议的计票

  1、本次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3、纸质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20年7月23日9:30前及2020年8月21日15:00以后送达收件人的纸面表决票,均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但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4、网络方式表决票的统计: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在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后,向基金管理人发送网络投票数据明细,并在网络投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提供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5、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6、本部分所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八、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含纸质和网络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九、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021)38601630

  电子邮件:rainbow.wang@huatai-pb.com

  传真:(021)50103016

  网址:http://www.huatai-pb.com

  2、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3、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一、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寄送表决票时,充分考虑寄送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投票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本次持有人大会投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无法统计投票期间投票最新情况,则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程依然进行,受影响投票期间内投票效力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tai-pb.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8-0001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仅适用于纸质投票)

  附件三: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附件一:

  《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与基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按照《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附件四)的方案,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附件二(仅适用于纸质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和/或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在规定媒介公布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则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基金账户卡号(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证券账户/基金账户下全部本基金或联接基金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以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 授权委托书效力根据大会公告认定。

  4. 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 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或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6.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附件三: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附件四:《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声明

  1、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与基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增加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相关内容,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2、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须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详情如下:

  ■

  基金合同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调整。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将一并修订。此外,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文件将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uatai-pb.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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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 议案 沪深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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