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年07月11日 06:0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256,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61号)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880,000股增至89,1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6,8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25名股东,分别为:武夷山汲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重庆信展保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建创高安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向东、宁波兰石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行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廖祝明、湖州泰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慧、盐城乔贝盛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信展云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中利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聚力嘉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琢石云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国泰红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继梅、深圳同创锦程新三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琢石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聚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安创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建国、巴旗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张克剑、张建红、钱祥丰。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5%,将于2020年7月16日起上市流通。

  备注:上海汲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20年3月19日换发营业执照,其名称变更为:武夷山汲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巴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5月12日换发营业执照,其名称变更为:巴旗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89,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2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107,01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25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76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武夷山汲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建创高安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展保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本企业基于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在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才可以转让发行人股票。

  四、本企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

  五、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可以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因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企业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下股份的股东关于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若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本企业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移远通信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移远通信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移远通信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256,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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