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11日 06:0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0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于2020年7月9日上午10:00在上海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3,997,301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8,24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上述规定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一同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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