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07日 02:2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汤永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汤永庐先生、董事陈旭先生、董事朱洁女士、职工代表董事钱荣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黄日雄先生、独立董事陈海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职工代表监事王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鲁云亮先生、监事包志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长汤永庐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熊固志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薛莹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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