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07日 02:2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购买协议》约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事项尚需经交易对方之一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7)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66号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韵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63人,代表股份290,424,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52,509,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5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137,91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8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56,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1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545,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33,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850%;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545,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6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1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87,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856%;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2 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3 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4 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6 期间损益归属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3,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73%;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7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0,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46%;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18%;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7 交易标的的交割及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8 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9 其他特别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0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1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2 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3 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4 交易对价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6 期间损益归属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0,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35%;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0,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46%;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18%;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7 交易标的的交割及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0,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35%;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0,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46%;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18%;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8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0,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35%;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0,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46%;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18%;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3.01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87,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856%;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3.02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4.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6.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7.00 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8.01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及《协议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87,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856%;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8.02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9.01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87,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856%;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9.02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0.00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1.0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87,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856%;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1.0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2.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3.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4.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3,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73%;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7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0,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46%;反对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18%;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5.01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提供服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87,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856%;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7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3,013,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5.02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供服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6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75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9%;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6.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8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983%;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63,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077%;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87%;弃权1,815,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7.00 关于同意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为垫付2015年业绩补偿差额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359,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27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7%;弃权2,038,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59,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67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2,038,1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29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联交易所涉事项及表决情况

  1、关联股东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10、13及子议案2.11—2.18、3.02、8.02、9.02、11.02、15.02所涉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李正火;议案17所涉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舜元投资、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李正火及张冰。

  2、关联关系、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绍兴舜元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舜元”),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投资和绍兴舜元为公司关联法人。舜元投资对议案7、10、13、17及子议案2.11—2.18、3.02、8.02、9.02、11.02、15.02进行了回避表决。

  (2)股东李正火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李史玮之父,且李史玮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舜元投资的其他关联方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正火为关联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正火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李正火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投票表决。

  (3)鉴于议案17《关于同意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为垫付2015年业绩补偿差额款的议案》所议事项为舜元投资代股东盈方微电子、张冰垫付2015年业绩补偿差额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盈方微电子、张冰为关联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盈方微电子、张冰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000,400股、7,777,576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73%、0.95%。盈方微电子对议案17进行了回避表决,张冰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投票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郦苗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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