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07日 02:2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60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7月3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7月27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0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61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

  ●预计总投资金额:约28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因相关政府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 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也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若未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一、 投资概述

  公司自2019年开始投资单晶硅业务,产品推向市场后,较快取得了市场的认可。目前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及人员储备,单晶硅业务产销两旺,市场需求旺盛,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扩大产能的基础。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单晶硅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在包头投资建设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项目拟总投资约28亿元。后续拟由公司及弘元新材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的议案》。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A座516室

  4、法定代表人:杨昊

  5、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石墨材料、碳碳材料、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弘元新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

  2、项目内容:计划在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

  3、项目用地:拟选址于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中德(包头)装备制造合作园。

  4、投资进度:预计2022年达产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以及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获得核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四、拟签署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包头市人民政府

  乙方: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丙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1、项目主要内容

  丙方计划在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项目拟总投资28亿元,主要投资8GW生产规模单晶拉晶及开方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用地

  本项目拟选址于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东北侧。位于园区南路以北、清源路以南、科技园西路以西。为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已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三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确保为本项目在实施和建设过程中提供各项扶持和支持;

  确定在青山区实施本项目,对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给予必要的监督;

  积极协助丙方企业争取国家、自治区各项扶持政策和资金。

  2、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成立由区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建设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筹备、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和支持工作,确保本项目在实施和建设过程中提供各项扶持和支持;

  在丙方所建项目按进度时间节点实施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3、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确保在包头市青山区内按照约定的项目内容实施本项目;

  承诺本项目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下不变更项目的内容和规模;

  依法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安评、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企业)服务管理办法》内容要求;

  严格按照包头市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规划条件、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三)违约责任

  1、如因丙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实施,在项目退出前须一次性退还所享受优惠政策及补贴资金,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全部实际损失之责任。

  2、如甲、乙方以非正当理由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乙方承担。

  3、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而终止项目实施的,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方应承担合同解除前丙方实际支出的本应属于本协议项下政策支持范围内的资金。

  (四)合同解除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形而解除: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可解除本合同。

  3、在发生国家法律规定需解除合同的情形或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可解除本合同。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开始投资单晶硅业务,产品推向市场后,较快取得了市场的认可。目前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及人员储备,单晶硅业务产销两旺,市场需求旺盛,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扩大产能的基础。

  本次投资借助包头当地的政策及产业配套优势,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单晶硅领域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以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因相关政府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也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若未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4、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的具体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存在资金、技术、市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风险。同时,弘元新材的未来发展也将受到行业上下游环境、市场推广、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公司将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的质量,保障核心竞争力;在维护现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此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3586         债券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7,836.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350.95万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836.5万股变更为23,187.45万股。注册资本由17,836.5万元变更为23,187.45万元。

  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且办理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185证券简称:上机数控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13586        债券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7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24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证券部。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柯杰、赵芹            联系电话:0510-85390590

  邮箱:wxsjzqb@163.com           传真:0510-8595878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3586         债券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划目的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的公告》),为满足本次投资的资金需求,同时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无关联方有意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 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31,874,5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建良先生、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和董锡兴先生,杭虹女士为杨建良先生之配偶,杨昊先生为杨建良先生、杭虹女士之子,李晓东为杨建良胞姐的配偶,董锡兴为杭虹胞妹的配偶。杨建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1,067,985股,通过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6,879,600股;杭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4,144,100股,通过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1,719,900股;杨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26,415股;李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3,000股;董锡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3,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良先生、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和董锡兴先生合计控制公司156,8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6%。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四、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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