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年07月03日 02:5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7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立微”)使用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的理财产品 。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35号《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联意(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780万元。本次募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56,1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4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799,961.2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公司此次实际收到募集金额为人民币942,110,462.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01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58,159.64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已取得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989.75万元,支付手续费0.29万元。公司及上海思立微前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置换募集资金,目前已包含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

  1、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CSH04347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SH04347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2.98%或3.18%(年化),详见以下第14款“本金及利息”。

  4、存款期限:90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起存金额:存款起点5000万元人民币

  7、单笔上限:单笔购买金额上限5000万元人民币

  8、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9、认购期:2020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20年7月1日下午16:00。

  10、交易日:2020年7月1日为存款交易日,认购资金在存款交易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11、起息日:2020年7月1日

  12、到期日:2020年9月29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3、观察日:2020年9月25日

  14、本金及利息:

  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存款人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下述规定,向存款人支付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资讯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i、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18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98%(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i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18%(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iv、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v、实际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含当日)至到期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

  15、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16、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该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51亿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2.5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7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易创新”)使用2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结构性存款;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立微”)使用3,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的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1)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浮动收益根据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确定。

  (2)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

  1、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

  2、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CSH04348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认购起点金额:10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5、产品期限:91天

  6、起息日:2020年7月1日

  7、到期日:2020年9月30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8、兑付日:到期日当日,遇非北京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北京工作日;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为提前终止日当日。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兑付日由银行一次性进行支付

  9、观察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银行凭善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10、观察日:2020年7月1日

  11、参考价格: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12、产品收益: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则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631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5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为零。

  13、观察期存续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天数。

  14、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15、理财金额:人民币24,000万元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SH04348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35%或2.98%或3.18%(年化),详见以下第14款“本金及利息”。

  4、存款期限:90天

  5、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起存金额:存款起点3000万元人民币

  7、单笔上限:单笔购买金额上限3000万元人民币

  8、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9、认购期:2020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20年7月1日下午16:00。

  10、交易日:2020年7月1日为存款交易日,认购资金在存款交易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11、起息日:2020年7月1日

  12、到期日:2020年9月29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3、观察日:2020年9月25日

  14、本金及利息:

  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存款人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下述规定,向存款人支付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资讯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vi、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18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v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98%(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vi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18%(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ix、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x、实际存款天数是指存款起息日(含当日)至到期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

  15、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16、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该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51亿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2.7亿元,占最近一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13.8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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