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年07月01日 06:0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6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镇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发行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6,68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320,016,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33,000万元人民币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东唯新材料进行增资,其中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327,780,453.27元,使用自有资金2,219,546.73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唯新材料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3,000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由东唯新材料管理层制定具体投资方案并实施。东唯新材料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6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决策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东唯新材料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通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唯新材料”或“子公司”)

  增资金额: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33,000万元人民币向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东唯新材料进行增资,其中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327,780,453.27元,使用自有资金2,219,546.73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唯新材料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3,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780,453.27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2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GZA30212《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和本次增资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2、本次增资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披露,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00万m2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第一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公司拟使用33,000万元人民币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东唯新材料进行增资,其中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327,780,453.27元,使用自有资金2,219,546.73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唯新材料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3,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646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朱立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5FEJ1U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纳米材料、新型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材、特种陶瓷、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新型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特种陶瓷、纳米材料的研究、开发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加工:瓷砖;室内外装饰工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东唯新材料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而执行的必要措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东唯新材料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东唯新材料与保荐机构、银行共同订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方式,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符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要求,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基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决策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通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系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而执行的必要措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四通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4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53,336,000股。2020年6月12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GZA30212《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780,453.2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336,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74,444,453.27元。公司已于2020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发行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6,68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320,016,000.00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唯新材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780,453.27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GZA30212《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根据前述审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东唯新材料增资33,000.00万元,用于“年产800万m2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第一期)”的建设。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东唯新材料已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东唯新材料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东唯新材料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东唯新材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由东唯新材料管理层制定具体投资方案并实施。东唯新材料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东唯新材料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东唯新材料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东唯新材料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东唯新材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唯新材料”)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780,4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GZA30212《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根据前述审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东唯新材料增资33,000.00万元,用于“年产800万m2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第一期)”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用途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东唯新材料已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东唯新材料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存续贷款的后续归还计划,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存续贷款的归还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通股份”)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801,886.78元。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780,453.27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GZA30212《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及置换方案

  截至2020年6月12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01,886.78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801,886.78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801,886.78元。

  五、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0GZA3022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四通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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