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7月01日 06:0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6月30日09:15至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0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综合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帼英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1,704,1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074%。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953,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874%。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750,8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20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50,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4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累计十二个月内关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17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0%;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438,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0%;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谭帼英女士已对本议案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17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0%;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438,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0%;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谭帼英女士已对本议案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1,69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438,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0%;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1,69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1,69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2,521,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7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谭帼英女士、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1,69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毅、何灿舒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06,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债券代码:128082,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3.09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1.71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7月2日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13.09元/股×90%=11.78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1.71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1.4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修正后的“华锋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1.71元/股。综合考虑前述底价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1.71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0年7月2日。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5日以及2020年7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鉴于王明勇、江海平、麦越峰、覃炳位、谢纪辉等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66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规定的“以2017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值较2017年净利润值增长率不低于50%”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14,220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76,239,202股变更为175,903,322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持有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03 恒誉环保 688309 --
  • 07-03 埃夫特 688165 --
  • 07-02 新强联 300850 19.66
  • 07-02 君实生物 688180 55.5
  • 07-01 云涌科技 688060 44.4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