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最后一天 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无需办理

个税汇算清缴最后一天 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无需办理
2020年06月30日 14:07 澎湃新闻

  原标题:个税汇算清缴最后一天,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无需办理

  2019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将于6月30日截止。有人退税,有人补税,几家欢喜几家愁。

  值得注意的是,如未如实申报,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所谓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

  简单来说,就是在2019年以月或季度缴纳的已纳税款(预缴税)基础上进行年度清缴: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一般来说,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综合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的话,就需要关注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可以通过申报获得退税;如预缴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则应并补缴税款。

  不过,有三种情况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分别是: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其实,对绝大部分一年内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族”是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

  如果属于需要退税的人,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属于应当补税的人,办理年度汇算则是义务。如纳税人需要补税,而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哪些人可以获得退税?例如,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人,或者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人,都可以获得退税。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而对于不仅有工资薪金,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适用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的人,就要面临补税。

  对于“年终奖”的计算问题,则有两个选项。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和年终奖相加超过了6万元,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维持单独计税。两种计算方法所得出的汇算结果有明显差别。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其中,手机申报,适合绝大部分收入、扣除事项相对简单且没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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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鲍一凡

个税 个人所得税 申报 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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