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元现金(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497,2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31,497,22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0,946,38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2020年7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0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7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7月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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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70,946,389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5元/股。
2、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曹璋、王建青、徐文利承诺:“若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咨询联系人:蒋春、陈盈盈
咨询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电话:0755-28896696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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