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0年06月08日 02:0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3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吉喆先生、李鸿女士、王学信先生、李先怀先生、范律先生、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丁方飞先生、王红艳女士、董新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丁方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钟诗军先生、王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喆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麦格理大中华区股票资本市场部经理、湖南经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威胜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锐顶国际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锐顶音响有限公司董事、锐顶全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锐顶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锐顶全媒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力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吉喆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0.26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鸿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获得1次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授予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李鸿女士于2000年1月至2017年6月,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人事总监、行政副总裁、行政中心主任、总裁、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兼总裁。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威佳创建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威恒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鸿女士通过威胜控股有限公司、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泰威胜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1.68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学信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动化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获得"长沙市优秀专家"称号,曾任湖南省计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湖南省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学信先生于1987年7月至2017年1月,历任太原工业大学讲师、太原工业大学科技开发公司开发部主任、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工研中心主任、总经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董事、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并兼任锐顶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王学信先生通过威胜控股有限公司、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泰威胜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69.5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先怀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中级工程师,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物联网专家委员,作为发明人协助威胜信息获得专利合计73项,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制订国家标准2项,获得4次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长沙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次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授予的“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1次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授予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并在期刊发表论文6篇。李先怀先生于1989年9月至2017年6月,历任长沙人民无线电厂技术员、湖南省水利电力厅职员、威胜集团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副总裁、总监、总经理、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慧信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兼任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先怀先生通过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泰威胜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44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律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电力电子及电力传动专业硕士,高级程序员,作为发明人协助公司获得专利合计20项,主导设计我国第一块模块化用电信息采集终端WFET1000负控终端(模块化设计及首创的160*160点阵显示界面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标准),主导开发WFET1600集中器系列、WFET1800配变终端系列、WFET2000关口终端系列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无线公网通信中继器WFCT系列产品。范律先生于2004年8月至2017年6月,历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员、终端软件部副经理、终端开发部经理、终端总工程师、终端副总经理、终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并兼任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范律先生通过威胜控股有限公司、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37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振华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力自动化专业学士,电气工程师。张振华先生于1995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助理、出口部经理助理、经理、国际营销副总经理、长沙威胜进出口有限公司国际营销副总经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历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际营销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国际营销总经理。

  张振华先生通过威胜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泰威胜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42.43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方飞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1994年10月至今历任醴陵市第五中学教师、湖南大学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丁方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红艳女士,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法学教授,1989年8月至1994年6月,历任邵阳市郊区雨溪桥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长沙市第五制鞋厂法律顾问、长沙水泵厂法律顾问、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6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教授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沙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同时担任泰州亿腾景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红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董新洲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ALSTOM电网研究中心主任,1983年8月至1999年1月,历任陕西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天津大学副教授,1999年2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曾兼任北京衡天北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教授,并兼任北京清源继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新硕电气有限公司监事。

  董新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诗军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6月至2010年12月,历任长沙中意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处处长、宁波德贝里克电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总办职员、品管部经理、体系管理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企管中心主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至今,担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企管中心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钟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赜女士,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1月至今,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中心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立岩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程立岩女士,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仓储运输管理专业学士,1990年9月至2017年6月,历任银川商业储运公司仓管员、三亚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物业部经理、仓储部经理、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监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运营副总监、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程立岩女士通过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5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钟诗军先生、王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3日

  至2020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0年6月19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tzzgx@willfar.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行政楼一楼9号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619554

  邮箱:tzzgx@willfar.com

  联系人:钟喜玉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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