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6月05日 03:1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南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宋晓峰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共同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共同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杰、刘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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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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